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2 本報告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未有董事對本報告提出異議。
1.3 公司負責人張佑君先生、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葛小波先生及會計機構負責人康江女士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報告未經審計。
二、 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和股東變化
2.1 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2.2 截止報告期末的股東總數、前十名股東、前十名流通股東(或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
注1: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股東總數為544,373戶,其中,A股股東544,215戶,H股股東158戶。
注2: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為公司H股非登記股東所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
注3: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為公司滬股通股票名義持有人。
注4:A股股東性質為股東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的賬戶性質。
注5:因公司股票為融資融券標的證券,股東持股數量按照其通過普通證券賬戶、信用證券賬戶持有的股票及權益數量合并計算。
2.3 截止報告期末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前十名優先股股東、前十名優先股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三、 重要事項
3.1 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重大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適用 □不適用
3.1.1 公司資產負債表項目大幅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3.1.2 公司利潤表及現金流量表項目大幅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3.2 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3.2.1證券營業部及分公司變更情況
本公司
報告期內,公司完成7家分支機構同城遷址。截至報告期末,公司擁有33家分公司、207家證券營業部。具體遷址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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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山東)”)
報告期內,中信證券(山東)獲批在濟南籌建1家證券營業部(尚未開業)。截至報告期末,中信證券(山東)擁有6家分公司、64家證券營業部。
中信期貨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期貨”)
報告期內,中信期貨完成4家分公司同城遷址。截至報告期末,中信期貨擁有38家分公司、5家期貨營業部。具體遷址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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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證券國際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國際”)
報告期內,中信證券國際的分支機構情況未發生變動。截至報告期末,中信證券國際擁有4家分行。
金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子公司,以下簡稱“金通證券”)
報告期內,金通證券的分支機構情況未發生變動。截至報告期末,金通證券擁有2家證券營業部。
3.2.2 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報告期內,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本集團”)不存在對本集團造成重大影響的訴訟、仲裁事項。
自報告期初至本報告披露日,本集團新增或有新進展(尚未披露的)、金額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的訴訟、仲裁事項如下:
公司與中城建債券交易糾紛案
相關案件信息請參見公司2018年半年度報告。
(1)“12中城建MTN1”債券交易糾紛案
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一中院”)提起訴訟,要求中國城市建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城建”)提前償還債券本金人民幣1.2億元以及相應利息人民幣3,266,137元及賠償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北京一中院于2017年5月27日受理本案。經一審判決,公司主要訴訟請求得到支持。2018年5月4日,中城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高院”)提起上訴。2018年8月28日,北京高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中城建上訴請求。公司已于2018年9月11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二中院”)申請強制執行,目前正在執行程序中。
(2)“12中城建MTN2”債券交易糾紛案
因中城建經營狀況持續惡化,涉多起訴訟及執行案件,并且轉移集團下屬優質資產,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訴訟,要求中城建提前償還債券本金人民幣2億元以及相應利息人民幣4,865,753元及賠償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北京一中院于2017年5月27日受理本案。經一審判決,公司主要訴訟請求得到支持。2018年5月4日,中城建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2018年7月16日,北京高院開庭審理本案。2018年8月28日,北京高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了中城建的上訴請求。公司已于2018年9月11日向北京二中院申請強制執行,目前正在執行程序中。
公司已對上述兩項債券交易計提了相應減值準備。

公司與程宇證券交易代理合同糾紛案
程宇就其創業板股票大宗交易減持失敗事宜,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福田法院”)對公司提起訴訟,要求公司賠償損失人民幣11,906,695元及相應利息,并承擔訴訟費用(相關案件信息請參見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收到福田法院的傳票,后案件移交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朝陽法院”)審理。2017年11月21日,一審開庭。本案定于2018年10月25日在朝陽法院進行第二次開庭。
公司與郝峰融資融券交易糾紛案
2018年3月14日,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北仲委”)申請仲裁,要求公司融資融券業務客戶郝峰償還融資融券交易所形成的負債本息共計人民幣1,917.6萬元,并申請財產保全。2018年3月23日,北仲委受理本案(相關案件信息請參見公司2018年半年報)。2018年9月19日,北仲委作出仲裁裁決,裁決郝峰償還公司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其它辦案費用(截至2018年3月13日)共計人民幣19,514,139.07元。目前公司正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程序。公司已對該項交易計提了相應減值準備。
公司與丁晟融資融券交易糾紛案
因丁晟與公司融資融券交易糾紛,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向北仲委提交申請材料,并申請財產保全。2018年5月28日,北仲委受理本案(相關案件信息請參見公司2018年半年度報告)。2018年6月21日,海門市人民法院作出財產保全裁定書,并對丁晟的房產、股權、股票、銀行賬戶等采取了查封、凍結措施。2018年8月22日,丁晟就本案向北仲委提出反請求,請求公司向其支付損失人民幣2,010萬元,北仲委于2018年8月24日受理。公司已對該項交易計提了相應減值準備。
公司與哈工大高新融資融券交易糾紛案
因哈爾濱工業大學高新技術開發總公司(以下簡稱“哈工大高新”)與公司開展融資融券交易違約,2018年6月4日,公司向北仲委提交仲裁申請書,要求哈工大高新償還公司本金人民幣40,673萬元及相應的利息、違約金、債權實現費用等,并申請財產保全。2018年6月8日,北仲委受理本案(相關案件信息請參見公司2018年半年度報告)。本案于2018年9月5日開庭審理。2018年9月28日,北仲委作出裁決,裁決哈工大高新償還公司本息、違約金及案件費用(截至2018年6月4日)共計人民幣418,624,645.99元。目前公司正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程序。公司已對該項交易計提了相應減值準備。
公司與華僑公司房產糾紛案
2018年6月27日,因房產糾紛公司向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起訴江蘇華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僑公司”),請求法院依法確認華僑大廈23層房產不屬于華僑公司的破產財產,并判令原華僑公司協助公司辦理上述房產過戶手續,將房產過戶至公司名下(相關案件信息請參見公司2018年半年度報告)。2018年6月28日,法院受理本案(法院核定涉案房屋價值約人民幣1,750萬元)。本案于2018年8月28日開庭審理,并定于2018年11月9日第二次開庭。
公司與藍點投資顧問合同糾紛案
上海藍點投資有限公司認為公司未及時按協議支付顧問費用,向北仲委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人民幣20,656,312元顧問費用及相應違約金,北仲委已于2018年8月10日受理本案,并定于2018年11月16日開庭審理(相關背景情況請參見公司2018年半年度報告)。
公司與興化農商行定向資管合同糾紛案
2016年9月1日,江蘇興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化農商行”)與公司、托管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簡稱“招行北分”)簽署定向資管合同,約定公司為興化農商行提供資產管理服務。因興化農商行認為公司、招行北分存在定向資管合同違約行為,2018年8月10日,其向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及招行北分向其連帶賠償損失人民幣10,937,622.53元。目前本案處于仲裁庭組庭階段,開庭時間尚未確定。
公司與車美云融資融券交易糾紛案
2016年7月14日,車美云與公司簽署《融資融券業務合同》,開展融資融券交易。2018年7月2日,車美云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低于合同約定平倉線,且未能追加擔保品,公司依約對車美云信用賬戶啟動強制平倉措施,至強制平倉完成,車美云仍未還清全部負債。公司向北仲委提起仲裁,要求車美云償還公司融資本金人民幣10,297,743.83元及相應的利息、違約金及債權實現費用等,并申請財產保全。2018年8月27日,北仲委受理本案。2018年9月6日,公司通過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法院,對車美云名下不動產、有價證券、股權及銀行賬戶等財產采取了查封凍結措施。公司已對該項交易計提了相應減值準備。
公司與陳犟融資融券交易糾紛案
2012年6月8日,陳犟與公司簽署了《融資融券業務合同》,開展融資融券交易。2018年8月17日,由于陳犟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低于合同約定的平倉線,且未能補足擔保品,公司依約對陳犟信用賬戶進行強制平倉,至強制平倉完成,陳犟仍未還清全部負債。公司向北仲委提起仲裁,要求陳犟償還公司融資本息人民幣18,501,775.34元及相應的違約金及債權實現費用等,并申請財產保全。2018年8月31日,北仲委受理本案。2018年9月17日,公司通過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對陳犟名下財產采取了查封凍結措施。公司已對該項交易計提了相應減值準備。
金石投資與川嬌農牧違約糾紛案
因李雪梅、李學杰、成都創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川嬌農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疏仲(以下合稱“被申請人”)違約,金石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石投資”)于2018年6月13日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貿仲委”)提起仲裁,要求被申請人支付股權轉讓價款人民幣60,866,459.65元及保全費用等(相關案件信息請參見公司2018年半年度報告)。貿仲委已于2018年7月25日受理本案。本案定于2018年11月7日開庭審理。金石投資已對該項交易計提了相應減值準備。
中證資本合同糾紛案
中信期貨全資子公司中信中證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證資本”)因動力煤代采購合同對手方陸續違約,于2015年4月9日向深圳市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前海法院”)提起訴訟并獲立案(相關案件信息請參見公司2018年半年度報告)。
訴訟分兩案進行,兩訴訟均已執行終結。其中,訴訟一的被告山西晉煤集團國際貿易有限責任公司以買賣合同糾紛為由向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太原中院”)提起訴訟,要求山西能源產業集團忻州有限公司(下稱“山西忻州”)支付貨款及違約金共人民幣42,274,880元。山西忻州申請追加中證資本、上海仁禮進出口有限公司、金隅物產上海有限公司、三維邦海石化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為案件第三人,太原中院同意了山西忻州的申請。2018年10月11日,中證資本收到法院開庭傳票,本案將于2018年11月29日進行一審開庭審理。
訴訟二的被告之一沈鵬于2016年3月24日,以訴訟中財產保全損害為由向前海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中證資本賠償人民幣11,715,913.86元。經一審判決,判令中證資本賠償人民幣5,417,469.28元。后中證資本依法向法院提交上訴申請,2018年9月20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二審開庭審理,目前尚未下達二審判決。
中信證券國際與魏力勞資糾紛案
因勞資糾紛,原中信證券國際員工魏力向香港勞資審裁處(以下簡稱“勞資審裁處”)提訴,要求中信證券國際支付42,782,192.99港元(相關案件信息請參見公司2018年半年度報告)。2018年6月,原告魏力決定撤銷本次訴訟。撤銷案件的申請于2018年7月13日獲得法院批準。本案已結案。
3.2.3 其他重要事項
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
2018年9月7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1、《關于調整公司部門設置的議案》,根據該議案:同意公司撤銷業務協同發展部,主要職責并入戰略客戶部;同意公司撤銷投資管理部,主要職責并入戰略規劃部。公司已于2018年10月8日完成上述部門設置的調整。
2、《關于解散并注銷中信證券信息與量化服務(深圳)有限責任公司的議案》,根據該議案:同意解散并注銷中信證券信息與量化服務(深圳)有限責任公司,相關業務回歸母公司;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協調辦理中信證券信息與量化服務(深圳)有限責任公司的解散、清算、注銷、監管報備等相關手續。截至本報告披露日,該事項尚待辦理中。
對金通證券增資
2018年7月27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對金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增資的議案》,同意對金通證券增資人民幣3,500萬元,相關資金主要用于補充金通證券凈資本。該次增資已于2018年9月14日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增資后,金通證券注冊資本增加至人民幣1.35億元。
華夏基金業績情況
公司控股子公司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基金”)的股東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持有華夏基金13.9%股權,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之控股母公司IGM Financial Inc.將于近期刊發其2018年第三季度業績,其中將載有華夏基金的主要財務數據。基于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則,公司對華夏基金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財務數據披露如下:2018年7-9月份,華夏基金實現凈利潤人民幣25,427萬元(未經審計)。
3.3 公司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適用 √不適用
3.4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凈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重大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股票代碼:600030 股票簡稱:中信證券 編號:臨2018-069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
2018年公司債券(第五期)發行結果
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對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掛牌轉讓無異議的函》(上證函[2017]1246號),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獲準面向合格機構投資者非公開發行面值不超過人民幣300億元的公司債券。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2018年公司債券(第五期)(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基礎發行規模人民幣20億元,可超額配售不超過人民幣60億元,發行價格為每張人民幣100元,采取網下面向合格機構投資者詢價配售的方式非公開發行。
本期債券的發行工作已于2018年10月30日結束。本期債券分為兩個品種,品種一期限為170天,最終發行規模為人民幣15億元,最終票面利率為3.50%;品種二期限為270天,最終發行規模為人民幣15億元,最終票面利率為3.70%。
特此公告。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
公司代碼:600030 公司簡稱:中信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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