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的金融市場從計劃經濟時代的大一統開局,由中國人民銀行及其覆蓋全國的分支機構統管全包干,自改革開放以來,逐步形成多種金融機構分工協作的體系。進入新世紀以來,分業經營、分業監管逐步得以確定完善下來。
目前,國內的金融市場體系基本包括貨幣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商品期貨市場及衍生品市場。
金融機構一般指在金融活動中處于借貸雙方的中間,簡單講就是從貸方借入資金,向借方貸出,分別與借方和貸方形成獨立的債權和債務關系。國內已經形成了多層次的金融中介機構體系:
一.銀行體系:以央行為主導,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包括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跨國銀行,農村信用社在內。
二.證券體系:以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為主,以各類投資咨詢中介、信托機構為輔的多元化投資中介體系。
三.保險體系:擁有人壽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及提供保險服務的保險中介體系。
截止2019年底,我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
1.四家特殊金融機構:開發性金融機構1家,政策性銀行2家及住房儲蓄銀行1家。
2.77家銀行:國有大型銀行6家,股份制銀行12家,民營銀行18家,外資銀行41家。

3.城市商業銀行134家。
4.農村金融機構共3915家:農村商業銀行1478家,農村信用社722家,農村合作銀行28家,村鎮銀行1630家,農村資金互助社44家,貸款公司13家。
5.銀行附屬機構119家:金融租賃公司70家,消費金融公司24家,汽車金融公司25家。
6.金融資產管理公司4家,貨幣經紀公司5家,其他金融機構23家。
7.企業集團財務公司258家。
我國證券業的基本情況:共有證券公司139家。
我國保險業的基本情況:共有各類保險機構239家,其中,保險集團公司12家,財產險公司86家,人身險公司93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29家,再保險公司14家。
我國信托業的基本情況:在分業監管體系下,與銀行業和證券業相比,信托業的投融資活動更具靈活性優勢。目前,金融業進入泛資管的混業競爭時代,信托業開始面臨來自銀行,證券,基金等機構的激烈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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