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買賣股票的交易稅是多少
股票交易手續費分四部分:
1.交易傭金
最高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各地在交易傭金方面略有區別,不能一概而論,總的來說,證券公司比較多的地方,競爭比較激烈的城市,傭金相對會低一點,偏遠地區傭金相對會高一點。
有時差異會很大。
(券商傭金是有上下限的,可以活動。
這里面還包含一個規費,也就是給交易所上交的錢。
上海證券交易所規費為千分之0.18,深圳證券交易所規費為千分之0.2175.也就是最低券商也要收萬分之二左右,加之營業成本,各地將最低標準訂到了萬分之三。
)
2.過戶費
(僅上海收取,深圳股票不收):每1000股收取1元,不足1000股按1元收取
3.印花稅
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向賣方單邊征收
4.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股票投資者在委托買賣證券時,向證券營業部繳納的委托費(通訊費,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區收取5元,網上交易無需通訊費。
)、撤單費、查詢費、開戶費、磁卡費以及電話委托、自助委托的刷卡費、超時費等。
目前有相當多的證券經營機構出于競爭的考慮而減免部分或全部此類手續費。
買進和賣出分別需要支付的股票交易手續費
股票買進費用:
1.傭金0.2%-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傭金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
2.過戶費(僅限滬市)。
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你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
3.其他費用。
股票賣出費用:
1.印花稅0.1%
2.傭金0.2%-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傭金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
比如你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3.過戶費(僅限滬市)。
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你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
二、股票賣出怎么收稅
投資股票主要有兩種稅,一是印花稅,二是紅利稅,紅利稅只有在股票分紅后才會征收,應納稅所得額是股票的分紅收入。
這兩種稅都是在賣出股票的時候收取,稅率如下:
【1】印花稅:稅率為0.1%。
【2】紅利稅:不同持股期限的紅利稅繳納標準不一樣,其中持股時間未達一個月的,按照20%的稅率征收紅利稅;持股時間在一個月以上(包含一個月)但是未達1年的,按照10%的稅率征收;持股時間達到一年則不需要繳納紅利稅。
印花稅單筆稅率雖然不算高,但是如果投資者頻繁交易的話,那么一年下來印花稅成本也是不少的。
許多投資者在交易中雖然沒有虧損,但是印花稅和交易傭金也會吃掉自己的一部分本金。
印花稅,是稅的一種,是對合同、憑證、收據、賬簿及權利許可證等文件征收的稅種。
納稅人通過在文件上加貼印花稅票,或者蓋章來履行納稅義務。
印花稅(Stamp duty)是一個很古老的稅種,人們比較熟悉,但對它的起源卻鮮為人知。
從稅史學理論上講,任何一種稅種的“出臺”,都離不開當時的政治與經濟的需要,印花稅的產生也是如此。
且其間有不少趣聞。
公元1624年,荷蘭政府發生經濟危機,財政困難。
當時執掌政權的統治者摩里斯(Maurs)為了解決財政上的需要問題,擬提出要用增加稅收的辦法來解決支出的困難,但又怕人民反對,便要求政府的大臣們出謀獻策。
眾大臣議來議去,就是想不出兩全其美的妙法來。
于是,荷蘭的統治階級就采用公開招標辦法,以重賞來尋求新稅設計方案,謀求斂財之妙策。
印花稅,就是從千萬個應征者設計的方案中精選出來的“杰作”。
可見,印花稅的產生較之其他稅種,更具有傳奇色彩。
印花稅的設計者可謂獨具匠心。
他觀察到人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契約、借貸憑證之類的單據很多,連綿不斷,所以,一旦征稅,稅源將很大;而且,人們還有一個心理,認為憑證單據上由政府蓋個印,就成為合法憑證,在訴訟時可以有法律保障,因而對交納印花稅也樂于接受。
正是這樣,印花稅被資產階級經濟學家譽為稅負輕微、稅源暢旺、手續簡便、成本低廉的“良稅”。
英國的哥爾柏(Kolebe)說過:“稅收這種技術,就是拔最多的鵝毛,聽最少的鵝叫”。
印花稅就是這種具有“聽最少鵝叫”特點的稅種。
從1624年世界上第一次在荷蘭出現印花稅后,由于印花稅“取微用宏”,簡便易行,歐美各國競相效法。
丹麥在1660年、法國在1665年、部分北美地區在1671年、奧地利在1686年、英國在1694年先后開征了印花稅。
它在不長的時間內,就成為世界遍采用的一個稅種,在國際上盛行。
印花稅的名稱來自于中國。
1889年(光緒15年)總理海軍事務大臣奕_奏請清政府開辦用某種圖案表示完稅的稅收制度。
可能由于翻譯原因所至,將其稱為印花稅。
其后的 1896年和 1899年,陳壁、伍廷芳分別再次提出征收印花稅,并了解了多國稅收章程。
直到 1903年,清政府才下決心正式辦理,但立即遭到各省反對,只得放棄。
三、買賣100萬的股票分別要交多少稅
股票買賣需要交的稅費如下:
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征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征收。
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
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后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
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統一代繳。
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2、證管費:成交金額的0.002%雙向收取。
3、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487%雙向收取;B股,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基金,上海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深圳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權證,按成交額0.0045%雙向收取。
擴展資料:
意義:
一般而言,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稅的目的有三個,一是作為普通印花稅的一個稅目,對股票交易行為征收。
二是在股票交易所得稅難于征收的情況下,以印花稅作為股票交易所得稅的替代稅種。
為了鼓勵證券投資者長期持有股票,國外一般對股票買賣雙方實行差別稅率,即對賣出方實行較高稅率,對買入方則實行較低稅率或者免征。
三股票交易印花稅是專門針對股票交易發生額征收的一種稅,是投資者從事證券買賣所強制交納的一筆費用,通常也被當作宏觀調控股市的一項直接政策工具。
財政部對此評價說,此舉是為了進一步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
來源:生活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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