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冷靜期是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頒布的《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中規定的一個資金募集的必備環節和程序。投資冷靜期是伴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中基協)頒布《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募集行為辦法》)而出現的一個要求。許多人對其頗感陌生也心存疑問,投資冷靜期究竟是什么?期貨投資冷靜期多久?
期貨投資冷靜期多久(投資冷靜期究竟是什么)
投資冷靜期是指投資人在與基金管理人或募集機構簽訂基金合同后,如反悔可隨時要求解除合同的一項程序保障。投資冷靜期是私募基金募集必不可少的程序。它的實質是賦予投資者可以吃后悔藥的權利。
《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各方應當在完成合格投資者確認程序后簽署私募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應當約定給投資者設置不少于二十四小時的投資冷靜期,募集機構在投資冷靜期內不得主動聯系投資者。 ?由于基金具有的高風險特征,協會強制規定了不少于24小時的冷靜期,防止投資者因為一時的沖動而投資,最終造成資金損失。在投資冷靜期內募集機構不但不得主動聯系投資者,投資者還可以隨時反悔解除基金合同。
普通投資者的冷靜期
最近剛剛頒布的《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中將合格投資者區分為普通投資者和專業投資者。對于普通投資者購買高風險產品該辦法規定了一系列特別的保護程序,其中就包括給予普通投資者更多的考慮時間。《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經營機構向普通投資者銷售高風險產品或者提供相關服務,應當履行特別的注意義務,包括制定專門的工作程序,追加了解相關信息,告知特別的風險點,給予普通投資者更多的考慮時間,或者增加回訪頻次等。
雖然該條款中并沒有明確使用投資冷靜期的字眼,但筆者認為結合立法精神及保護投資人的角度考慮,相對于專業投資者來講此處應將投資冷靜期延長。
來源:十三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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