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國債期貨共有五種償還方式,分別為分期逐步償還法、抽簽輪次償還法、到期一次償還法、市場購銷償還法和以新替舊償還法,下文為大家帶來具體介紹!
(1)分期逐步償還法:
即對一種規定幾個還本期,每期償還一定比例,直至到期時,本金全部償清。這種償還方式,還本越遲,利率越高,以鼓勵持有人推遲還本期,但國債償還的工作量和復雜程度將會因此而加大。(2)抽簽輪次償還法:
即在國債償還期內,通過定期按號碼抽簽對號以確定償還一定比例,直至償還期結束;全部皆中簽償清為止。這種償還方式的利弊與分期逐步償還法大致類似。(3)到期一次償還法:

即實行在到期日按票面額一次全部償清;其優點是國債還本管理工作簡單、易行,且不必為國債的還本而頻繁地籌措資金。缺點則是集中一次償還國債本金,有可能造成支出的急劇上升,給國庫帶來較大壓力。(4)市場購銷償還法:
即在期限內;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地從證券市場上贖回(或稱買回)一定比例,贖回后不再賣出,使這種期滿時,已全部或絕大部分被所持有。這種方式的長處是給投資者提供了中途兌現的可能性,并會對的價格起支持作用‘其短處是需為市場購銷進行大量繁雜的工作,對從事此項業務的工作人員也有較高的素質要求,因而不宜全面推行。(5)以新替舊償還法:
即通過發行新來兌換到期的舊,以達到償還國債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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