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根據ESMA在2013年2月28日發布的Contracts for difference (CFDs)產品風險提示:
“差價合約是買賣雙方之間進行協議,用于在協議結束時交換相關資產(股票、貨幣、商品、指數)的當前價格與其原來價格之間的差額。”【注釋1】
CFD差價合約屬于杠桿產品,只要求投資者對交易總值進行少量保證金,允許投資者利用價格上漲(通過多頭頭寸)或價格下跌(通過空頭頭寸)對標的資產進行調整。
當投資者平倉以后,投資者將接收或支付CFD和/或標的資產(s)的收盤價與開值之間的差額。如果差額是正的,那么CFD供應商就會支付給你。如果差額為負,則必須向CFD提供商進行支付。
【起源與發展】:
起源:
據說,差價合約最初是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由Smith New Court的衍生品交易部門開發的,Smith New Court是倫敦的一家經紀交易公司,后來在1995年被美林證券收購,交易價值達到5.26億英鎊。
差價合約交易是Smith New Court的對沖基金客戶沽空倫敦股票市場的一種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因為他們能夠利用杠桿作用并且免除印花稅的成本。
而正在讓CFD被金融市場所關注的是Brian Keelan和Jon Wood的一次收購。1995年,Trafalgar House想要兼并Northern Electric時,Brian Keelan提出了衍生合同,使得當時的瑞士銀行集團SBC(現在已經合并成為瑞銀集團)的客戶,不管是否兼并成功,都能夠賺錢,基蘭給這些產品定義了一個新的名字 - 差價合約。【注釋2】
盡管最終這項舉動最終并沒有成功,但這是CFD第一次被用于如此大型的收購中,并創造了一個新的行業,使得CFD被金融市場所真正關注。
但實際上,早在19世紀,與CFD類似的交易就已經可以找到。例如,Grizewood v Blane涉及一項協議,當事人不考慮交付股權證券,而只考慮結算價格差異。
CFDs在零售市場發展:
而把CFDs推向零售市場的則是一家名為Gerrard & National Intercommodities(GNI)的公司,他們通過其在在線交易機構GNI Touch向私人客戶和零售市場推出了CFDs。GNI為其客戶提供差價合約產品和創新的交易系統,允許私人客戶通過互聯網直接進入倫敦證券交易所。
從這里起,零售市場很快接受差價合約交易 - 差價合約革命就此誕生,到本世紀末,差價合約已經在英國廣泛推出。
【CFD差價合約的種類】
差價合約可以在各種不同的金融工具上進行交易,具體取決于差價合約經紀商對各種基礎市場價格的準入,同時差價合約的品種也在不同的增多,比如現在加密貨幣的CFD產品也在不少經紀商推出。
需要注意的是,CFDs可能類似于主流投資,比如股票,但它們非常不同,因為你從未真正購買或擁有CFD背后的資產。
目前主要的差價合約市場類型包括:
全球股票差價合約:英股,美股,港股,歐股等。
指數差價合約:富時,道瓊斯,納斯達克,日經等
外匯差價合約:外匯貨幣對
工業部門差價合約:石油、天然氣等。
商品差價合約:谷物等。
金屬和能源差價合約:黃金,白銀,石油,天然氣,鈾等。
回到上面的那個讀者的疑問,ESMA降低了CFD差價合約產品的杠桿,其實在歐盟以及FCA的監管體系中,滾動式外匯交易(外匯保證金交易)都屬于CFD差價合約的一種。
在FCA handbook 的定義術語表中,差價合約,點差交易、滾動式外匯交易、二元期權都被視為CFD的一種類型,只是因為許可制度而被細分出來,單獨監管授權。
【注釋3】
下圖的就是FCA上面,有關的產品授權的圖,可以看出滾動式外匯交易被單獨授權。
【誰適合差價合約交易】:
CFDs差價合約交易,屬于高風險、高收益產品,特別是當杠桿率很高時(CFD的杠桿越高,風險越大),就會帶來很高的風險。所以,可能并不適合所有人。
但是如果你想投機,特別是在短期投機;或者你希望對沖在現有投資組合中的風險敞口;在交易中擁有豐富的經驗,特別是在動蕩的市場中;并且愿意承擔損失的話,你就應該考慮在CFDs上交易。
來源:外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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