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是什么?小規模納稅人的“門檻”是多少?
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對年度應納稅銷售額未超過一定標準的增值稅納稅人,實行簡易計稅方法的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的“門檻”
小規模納稅人的年度應納稅銷售額“門檻”因行業不同而有所差異,具體如下:
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當年度應納稅銷售額低于 500 萬元(含)時。
小規模納稅人申報期內應納稅銷售額:當申報期(季度或半年度)應納稅銷售額低于 30 萬元(含)時。
適用條件
滿足以下條件的納稅人可以申請成為小規模納稅人:
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
年度應納稅銷售額未超過規定的標準;
能夠提供相關財務憑證或其他資料。

申報方式
小規模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式申報增值稅,具體方式可選擇以下兩種:
查賬征收:根據實際收入和成本費用計算應納稅額。
定額征收:按照規定稅率和銷售額征收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應根據自身經營情況選擇合適的申報方式。選擇查賬征收方式的,需按時申報納稅,如實反映收入和成本費用。選擇定額征收方式的,應按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核定定額征收率。
注意事項
小規模納稅人應注意以下事項:
應納稅銷售額是指不含增值稅的收入。
年度應納稅銷售額為納稅年度內所有銷售額的合計。
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但仍需按規定繳納其他稅費,如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
小規模納稅人有義務保存相關財務憑證和資料,以便稅務機關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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