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的嘉獎怎么下發?公安部的嘉獎是如何授予英勇市民的?
下發程序
公安部的嘉獎下發程序一般如下:
1. 立功人員推薦:人民群眾或相關單位向公安部門推薦英勇市民。
2. 事跡調查:公安部門調查英勇市民的事跡,核實是否符合嘉獎條件。
3. 獎懲建議:公安部門提出嘉獎建議,報請上級公安機關審批。
4. 審批核準:上級公安機關對嘉獎建議進行審批核準,并頒發嘉獎令。
5. 下發傳達:公安部門將嘉獎令下發給英勇市民,并組織隆重的嘉獎儀式。
授予條件
根據《公安部關于授予公民公安部嘉獎有關問題的規定》,可以獲得公安部嘉獎的英勇市民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英勇救人,挽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協助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分子,維護社會穩定;

制止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秩序;
舉報犯罪活動,提供重要線索,協助公安機關破案;
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穩定做出突出貢獻。
具體流程
英勇市民獲得公安部嘉獎的具體流程如下:
1. 事跡申報:人民群眾或相關單位可以通過當地公安機關、信函或網上申報方式,向公安部申報英勇市民的嘉獎。
2. 審核受理:公安部收到申報后,對事跡進行初步審核,符合條件的將受理。
3. 調查核實:公安部派遣調查小組或委托地方公安機關調查核實英勇市民的事跡。
4. 提交材料:公安部將調查材料整理成案,連同申報材料提交治安管理部門審核。
5. 審定核報:治安管理部門對案件進行審定,符合嘉獎條件的,報請公安部批準。
6. 批準下發:公安部批準后,頒發嘉獎令,并通過當地公安機關下發給英勇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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