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境內期貨交易所除了組織交易的功能外,還具有組織并監督結算和交割、保證合約履行、監督會員交易行為、監管交割倉庫這幾個職能,這也就意味著,我國境內期貨交易所還具有期貨結算功能,在大多數情況下,結算會員是對其受托客戶進行結算的,但是,也有特例,具體情況如下:
一、全員結算制度下的結算會員對受托客戶結算:
在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期貨交易所、大連期貨交易所實行的全員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里,其會員既是交易會員也是結算會員,其會員可以直接與這些期貨交易所辦理結算交割,這些會員對受托客戶辦理結算、交割。
二、實行會員分級制度的期貨交易所的結算會員的對象會有所限制:
實行會員分級制度期貨交易所有所不同,實行會員分級制度的期貨交易所有交易會員、交易結算會員、全面結算會員、特別結算會員之分。
【1】交易會員
交易會員不能與期貨交易所直接進行結算,屬于非結算會員。
【2】交易結算會員

交易結算會員能與期貨交易所辦理直接結算,能且只能對其受托客戶辦理結算、交割業務。
【3】全面結算會員
能夠與期貨交易所辦理直接結算,能夠對其受托客戶辦理結算,也能夠對與其簽訂結算協議的交易會員辦理結算、交割業務。
【4】特別結算會員
特別結算會員只能夠為與其簽訂結算協議的交易會員辦理結算、交割業務。
從上來看,結算會員能否對客戶辦理結算交割業務,是要結合具體情況來看的,不同的結算會員限制不同,綜上來看,實行全員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的結算會員都會對其客戶辦理結算、交割業務,但是實行會員分級制度的期貨交易所的結算會員中,只有交易結算會員和全面結算會員對受托客戶辦理結算交割業務。
來源:探其財經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