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所得額是交錢。應納稅所得額指的是依照稅法規定明確納稅人在相應時期所取得的全部應稅收入減去在該納稅期內依法容許減去的各類支出后的余額,是計算個人所得稅稅額的重要依據。
應納稅額計算方法
1、直接法:應納稅所得額=收入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類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2、間接法:應納稅額=會計凈利潤±納稅調整項目金額;
在會計利潤總額的前提下加或減依照稅法規定調節的項目金額后,就是應納稅所得額。
稅收調整項目金額包含兩方面的內容:一個是企業的財務會計處理和稅收規定不符的應給予調節的額度;第二是企業按稅法規定準許扣減的稅收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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