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購買的保險可以在醫院報銷。除自費藥品外,其余部分均可報銷。學生治愈后應及時將以下證明和材料提交保險服務點,并委托申請保險。索賠所需材料:
1.保險公司認可的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門診病歷);
出院證明及記錄;
三、費用清單;
4.發票(統一醫院收費收據);
(如需異地報銷,應先詢問異地是否收到復印件。如果不接受,應先將原件帶到異地報銷。異地報銷后,應加蓋報銷單位公章。
5.報銷憑證(如需異地報銷);
6.戶籍簿(被保險人未成年需要,與父母同戶籍簿);
7.身份證復印件;
8.銀行卡復印件(與身份證姓名一致);
9、保單;
10.續保證明(根據保單條款,因疾病住院需要90天等待期,被保險人因疾病住院需要90天以下等待期)。
保險公司結案后,將賠償金轉入銀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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