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上市的條件如下:(一)上市前三年總利潤達到或超過5000萬港元(近一年必須達到2000萬港元);(2)公司上市時市值必須達到或超過1億港元;(3)公司市值超過40億的,最低公眾持股10%,否則最低公眾持股25%;(4)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和所有權下完成三年業務記錄期;(5)上市時至少有100名股東,每3名股東持有100萬港元的股票;(6)信息披露應每年有兩次財務報告;(7)公開發售以供認購股票,必須全面包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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