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賬戶穿倉后,將會欠期貨公司或者交易所的錢,如果不還這筆錢,將會受到期貨公司起訴,列入全國法院失信人員名單,這也就意味著,無法使用身份證乘坐飛機、高鐵、火車等,入住星級賓館、高消費旅游、從業、任職等多方面也受到限制。但是當代期貨公司風險控制系統完善,大多早就被強平了,不太會發生穿倉事件,除非是連續連續漲跌停~
某一期貨投資者,交易了臨近交割月的合約,后持倉進入了交割月,是一手多單一手空單,進行了鎖倉,由于交易所規定,進入交割月被交易所強平的合約,盈利部分會被交易所沒收,虧損部分由客戶自己承擔。該投資者在看到持倉在盤中被交易所強平后出金了,結算的時候賬戶沒有留下資金。結算后,投資者的賬戶顯示總權益為-7000元,即該投資者欠了期貨公司7000元。如果投資者不歸還這筆錢,期貨公司有權追索這筆錢,追索無果,可以向法院起訴追討,法院如果追討依然無果,法院可以將該客戶列入全國法院失信人員名單。
女子欠債不還坐頭等艙 剛到深圳就被抓
最近一架從麗江飛往深圳的飛機降落后,一名身穿名牌服裝,戴著名貴首飾的女士正準備下機。可沒想到“迎接”她的卻是福田法院的執行法官和司法警察。
上周五下午兩點多,福田法院拘留組成員進入機艙,扣押了坐在頭等艙的女子羅某。羅某看到法院拘留決定書后,試圖反抗,立即被執法人員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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