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開展大型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明確規定河北省自2020年7月起開展試點;2020年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開展試點。且設置各地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為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起點的設經過充分的數據收集和分析,各地起點以上的業務數量和金額在現金訪問業務中的比例大致相同,反映了整體規劃與各地實際情況的結合。
《大內容:
大額現金管理的內容如下:
首先,從現金流通的角度,建立和完善大型現金服務和管理措施,及時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優化現金流通環境,降低全社會管理成本。
二是合理建立大型現金管理的起點,使大部分日常經濟活動的單筆現金使用量低于起點,盡量減少對企業和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的影響。
三是分析、引導、 規范管理并重,采取銀行訪問、交易收付、收入申報、現金出入境等相關措施,大力營造社會氛圍,減少現金使用不合理,優化現金服務,整合現有資源,不斷提高大型現金管理水平。
現金管理一直是我國重要的財務管理體系和金融管理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的基本職能包括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明確規定,各級人民銀行應當嚴格履行金融機關的職責,負責監督審計開戶銀行的現金管理。開戶銀行和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開戶銀行負責現金管理的具體實施,并對開戶單位的收支和現金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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