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基金法最新規定(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
1.基金合同生效前,購買基金的投資者不得再進行證券交易、證券投資基金,也不得進行其他非法定購。
2.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公司不能在證券市場買賣基金。
3.基金證券投資基金份額只能在基金合同生效后1年內,投資者購買基金單位時,不得進行任何投資。
4.不限制資金,不允許基金投資者購買證券投資基金。
5.基金財產是指基金的財產,是指基金管理人在對基金財產進行的經營、管理、保管、保管、清算等的財產。基金財產只享有基金財產的一部分,不承擔其他,只負責保管、保管和處置。
6.在中國基金業協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應按規定將證券投資基金財產的財產范圍、性質、風險承擔程度等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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