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房并申請抵押貸款時,辦理人可每月提取一次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應小于實際住房費用;
2.一次性支付購房款時,申請人或配偶可每季度全額提取一次,每年最高提取四次;
3、房屋公積金提取總額小于實際支出;
4.申請人及其配偶只允許每年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也應小于年租金總額。
以上是公積金每月可提取的次數。
住房公積金相關介紹
住房公積金是指包括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在內的住房儲蓄存款。就住房公積金制度而言,它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長期性三種性質。不僅如此,住房公積金還具有四個特點:普遍性、強制性、福利性和返還性。有關主體在使用住房公積金為個人申請購房貸款時,有兩種月度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國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住房保障,這有利于人民的的福利生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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