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12日,由上期所、青島證監局、青島市證券期貨業協會共同舉辦的上期所2018年第二期“期貨大講堂——從業人員強化班”IB業務培訓活動在山東青島舉行,培訓對象主要為青島轄區證券經營機構業務人員。
青島證監局副局長萬景初在培訓班上表示,在全國證券期貨業形勢發生深刻變化的背景下,傳統的以經紀業務為主的發展模式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證券期貨行業轉型升級迫在眉睫,急需探索謀求多樣化的發展路徑。開展IB業務有利于證券期貨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優勢互補,是豐富服務手段和拓展盈利渠道的重要抓手。
據了解,我國IB業務起步時間不長,2007年4月,證監會頒布了《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試行辦法》,對證券公司從事中間介紹業務(即IB業務)的資格條件、業務范圍、業務規則、監管制度等內容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此后,證監會陸續發布了《關于做好證券公司中間介紹業務開業準備情況檢查工作的通知》《關于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信息技術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管理的通知》等多項規范性文件。隨著相關制度和政策的不斷完善和細化,IB業務呈現出規范發展的良好勢頭。
據介紹,截至今年5月底,青島轄區具有IB業務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共76家,占轄區全部證券經營機構的一半以上,其中有65家機構已開展IB業務,占具有IB業務資格機構總數的86%。目前,轄區內累計代理開立期貨賬戶8707戶,約占青島轄區期貨交易客戶總數的15%。
萬景初表示,希望通過此次培訓,參訓學員能夠掌握IB業務的相關政策法規、業務規則、業務流程和風險控制原則,進一步了解上期所的期貨品種及其功能,為所在機構開展IB業務打好基礎。培訓結束后,學員們應進一步將相關知識應用到實際業務中,充分利用IB業務優勢,在綜合營銷等方面形成更加寬闊的思路,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風險管理和財富管理服務。尚未開展IB業務的機構要加大對期貨人才的培養力度,積極組織人員參加培訓,為適時開展IB業務做好準備。
他還表示,在開展IB業務過程中,各機構要強化合規管理和風險防控,落實IB業務專員配備、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要求,確保嚴格按照各項監管規定開展業務。青島證監局將加強對轄區IB業務的日常監管,進一步促進轄區IB業務的規范運作和穩定發展。
在國泰君安期貨副總裁壽亦農看來,推動IB業務發展應從三個方面入手:一是加強投資者教育,培養成熟理性的期貨投資者;二是加強對證券業務人員的培訓力度;三是倡導綜合金融服務,讓風險管理與財富管理協同發展。
對于IB業務的風險管控,國泰君安期貨合規管理部有關負責人認為,一是要在遵守相關制度規范的前提下為投資者提供服務,明確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權責內容;二是做好投資者教育和風險揭示工作,保證在風控、手續費、保證金變動時做到及時通知,實現動態風險監控;三是可派駐期貨公司IB專員到IB業務單位,協助IB業務單位完善期貨業務運作流程;四是建立IB業務各環節的溝通協調機制,完善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機制,建立健全IB業務績效考核機制。
本文源自期貨日報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