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好朋友推薦,不僅承諾本金10年可以翻一番,還有紅利可以拿,很多人想著既然有這么大的利益還是好朋友介紹,于是就沒有多想,甚至保單都沒有仔細看就買!買!買!
可誰知等到承諾的時間到了,想要取錢的時候才發現自己被好朋友“忽悠了”,朋友說的跟之前介紹的完全不一樣,這是怎么回事?
01案例回顧
于是就算了一下,自己09年購買的這個款保險,到2019年已經到了10年,本金3萬應該可以翻倍成6萬取出來了吧?
施大爺打開保單一看才發現保險期不是10年而是12年,朋友之前明明說的是10年,怎么就變成12年了,不能是自己眼花了吧?
施大爺著急了,趕緊聯系賣給他這份保險的魏姓朋友,這位朋友帶著施大爺一起到了當地該保險公司的營業網點。
據施大爺回憶,當時一位姓劉的部門經理接待了施大爺,聽完后劉經理給出了這樣的解釋:
這是你魏姓朋友的問題,他沒有跟你說清楚,責任在你朋友這,他不是有一份10年期的保單嗎,你倆換一下得了。
這是什么話,保險公司還能這么操作?那都這樣了,也不差2年,起碼本金翻倍,也不能不給朋友“面子”,那得確定到期能不能3萬變6萬,于是施大爺又詢問了到期能領出來多少錢,這不問不知道,一問嚇一跳。
工作人員說,施大爺到期可以領取3萬3千多,施大爺以為這只是利息,加上自己的3萬本金就有6萬,跟之前承諾本金翻倍差不多,沒想到工作人員說是一共連本帶利就3萬3千多,當時施大爺就有了一種“上當受騙”的感覺。
為了求證施大爺現場給這位魏姓朋友打電話還原當初怎么跟他介紹的,沒想到說法卻完全變了。
施大爺:你說沒有說過10年翻番這句話
魏某:沒說過,那時候說的是1.9倍,翻什么番
魏某:那是公司的事,也不是我的事啊,保險公司現在可能是運作的不好,就跟之前說的不一樣了,又沒有給你落在紙上,口頭說的它算數嗎,它不算數。
魏某不承認當初說的翻番、1.9倍,也說不明白實際的利益,最后就一句話,一切以合同條款為準,是施大爺自己理解有誤。
施大爺表示現在不是自己虧不虧的問題,而是感覺自己受到了欺騙,一個是說好的10年期變成了12年,3萬的本金到期也才多了3千多,如果自己本金3萬存銀行放10年,按照一年5%的利息10年也有1萬5了。
02案例分析
一、該保險的實際保障利益
險種名稱:吉星高照C款兩全保險(分紅型)
險種計劃:2009年10月購買 每年保費6072元 繳費期5年 保險期間至2021年10月(12年)
基本保險金額:30000元
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都是一位女士,投保年齡為53周歲,推斷應該是施大爺的老伴。
保障利益如下:
1、固定領取
滿期生存給付基本保額與累計分紅之和
2、身價保障
身故、全殘給付基本保額與累計分紅之和的2倍
一年內因疾病身故、全殘給付10%基本保額與所交保費之和
3、浮動分紅
可享受保險公司實際經營成果
由此可以看到,這款分紅險內容非常簡單,只有人不在的情況才是案例中所謂的“翻倍情況”,3萬變6萬,滿期生存只是確定給一個3萬保額,這竟然要比所交的保費30360元還要少;加上所謂的累計分紅,最大迷惑的地方就是這個所謂的分紅,因為它是浮動不確定的,保險公司到時候說給多少就給多少,可能幾百,也可能上千,但肯定不會是3萬,你也沒有任何爭議。
二、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我想任何一位從事保險銷售的人也一定不希望“坑害”自己身邊的親朋好友,本身保險就應該是大家相互互利互惠的商品,但這樣客戶被坑的事情卻經常發生,到底問題出現在哪,保險究竟保不保險呢?
首先要強調,既然叫做保險,那設計產品的基本依然是以“保障”為主,而對于這種“理財類保險”提供的保障其實就是一個壽險保本或者壽險翻倍賠付的保障承諾。這是任何一款保險之所以叫做保險的根本,但我們很多人往往不注重這方面,確實產生的利益也不大,只是做為一種“保本”的方式。那我們買這類保險更注重的“財富增值”又是怎么樣的呢?
單從這個險種的產品形態上講,因為不像現在的“理財類保險”合同條款上有清晰的“固定返還”方式和不固定的“年化收益率”,完全只靠所謂的“浮動分紅”這種方式是很容易出現問題的,從“理財類保險”的發展來看,這個應該算作第一代的“實驗性”產品,原因就是分紅險最大的硬傷有2個:
第一,分紅的計算方式不明確
既然有分紅,那按照我們一般人的思維就應該是,保險公司銷售這款保險收取的總保費去進行投資,獲得的收益在按照一定的計算方式分配給我們,這才叫做分紅。那既然如此,怎么進行分配,分配的比例是怎么定的,用什么方式可以多分,我們其實誰也不知道,包括保險公司一線的銷售。
這里就簡單說說,分紅險計算分紅分配的兩種常見方式
(1)按照現金價值分配
買過保險的人都知道,長期繳費的險種會有一個對應的現金價值表,對我們的作用就是退保能拿回多少錢或者把保單進行抵押能從保險公司貸出多少錢的依據。而現金價值就是保險公司計算你這個保單拋掉一些費用后實際“值”多少錢,這個現金價值表會隨著保單年限的增加而增長,簡單說就是我們把錢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也不能白用,這其實都體現在這個現金價值表當中。
而對于一些分紅險,它的分紅就是按照每年合同對應的現金價值進行分配,有時候你會發現跟你購買同一款,繳費也相同,年限也相同,但就因為被保險人年齡不同,你們所拿到的分紅也是有差異的,這就是現金價值不同造成的。比如今年保險公司紅利分配按照1%進行分配,你的現金價值為1萬,那就分得100元,隨著現價的增加,分紅比例不變,那么以后就會越分越多。
(2)按照基本保額分配
除了按照現價分配外,還有一種就像案例中險種是采用基本保額進行分配的,我們可以看到施大爺該保單的基本保額為3萬元,如果今年保險公司紅利分配按照1%計算,那3萬的分紅就有300元,但基本保額是不會改變的,所以相比按照現價分紅,前期雖然看起來高,但也讓未來沒有多大的增長空間。
除了分紅計算方式的不明確,影響分紅多少還有保險公司的經營情況不透明,這也影響到了實際的分紅利益。
第二,分紅的利益不透明
按照道理講,保險公司推出任何一款“理財類保險”,都是定期定時定量的,目的就是在為一個或幾個項目向大眾“籌集資金”,那么籌集完成后也應該把這些錢用在這些“項目”上,但保險公司的投資可不是一是一,二是二,實際情況要更復雜得多,你也不知道你的錢被保險公司拿去干什么了,參與了什么項目,是掙錢了,掙了多少,其中扣除了哪些費用,我到底能分到多少,保險公司估計除了總部那幾個人,剩下誰也不知道。
第三,正是不確定的因素太多,導致銷售人員有了玩起“套路”的空間
每當保險公司開門紅期間,就開始鼓吹哪家保險公司今年要投資鐵路、地鐵、公路,國家特大型工程、地方建設、海外投資,聽上去好像都是在為這些項目籌集資金,穩賺不賠,收益巨大,其實也確實如此,本著保險公司吃肉我們喝湯的投資理念,于是大家紛紛加入其中,可實際你的錢被保險公司拿去干什么,你也不知道,你能分多少也不知道,就想著躺著掙大錢,做著到期翻倍的美夢。
這時候銷售人員就開始“表演了”,他自己都看不懂合同,按照公司套路和不知從哪里學來的“銷售話術”,脫離合同內容,就敢把不確定的東西吹得“神乎其神,收益豐厚”,讓不明所以的人加入其中,最后發現實際收益遠遠低于自己當初了解的情況和預期,直呼上了大當。
說了這么多,其實任何一家保險公司拿我們錢干了什么,不是我們關心的重點,我們只想按照合同約定拿到應有的收益,你覺得這個收益計劃可以就買,不滿意就不買,但就是有一些銷售人員故意玩“套路”,避重就輕是小,夸大實際收益就過分了,畢竟任何一個保險都是中長期運作的,誰有幾個10年,20年?
03案例總結
一、那我們到底應該如何看待保險,避免出現案例中施大爺這樣的情況
其實案例中的這個險種到現在已經不存在了,任何行業都在發展變化,對于這種比較“坑”的險種已經經過市場的洗禮得到了比較好的改善,但依然不能杜絕銷售人員誤導的問題,畢竟合同確實復雜尤其是“理財類保險”收益并不是確定的,有很大的彈性,銷售人員就很容易出現誤導,導致實際收益遠遠低于承諾的預期。
(1)對于理財類保險,首先我們要明白它對于我們普通人的作用就是很簡單,就是一個強制儲蓄。之所以買它就是為了存錢,為未來的一種剛性需求提供經濟支持,比如你為0歲孩子購買就是作為婚嫁金儲備,為自己購買就是養老補充金,這其中按照目前險種來看,最少要保證20年不動后期才會有一定比較可觀的收益,沒有這個年限保障就別買。
(2)繳費期盡量短,保險期間盡量短
繳費期短是為了保障保險能順利地運作下去,有些人買保險繳費期不是15年就是20年,先不說實際利益怎么樣,就這么長的繳費期很容易出現變動,沒錢續費了,家里急用錢了,保險不想交了等等,這時候退就虧本金,交也感覺沒多大意義,很容易陷入兩難的境地。
保障期盡量短,現在很多的險種都是主險搭配萬能賬戶的形式,主險保障期結束,而萬能賬戶都是終身型的。一般這個時候會把總保費返還到萬能賬戶中,這個時候你的本金才回來,然后按照每年一定的年化率增值,這時候錢是可以隨時來用的,不用就繼續享受利率增值,這要比主險保障期太長的險種更符合我們的實際需要。
(3)要會看保單
一說看保單大家就頭疼,其實并不需要我們自己完全看懂,我們買任何保險都要有銷售人員,先讓他們羅列合同重大的保障利益,然后讓他們指出這些利益在合同中是怎么說的,比如你說本金10年后翻倍,是怎么翻出來的?有什么依據,是怎么實現的?涉及到計算方式就讓他算唄,看條款很麻煩,但挑毛病我想就容易多了吧。
買保險從來就不是一件輕松的事情,因為條款內容眾多,晦澀難懂,加上繳費期長,時間也長,一旦簽訂就需要很長的時間,到底這個保險是不是我們阿需要的,我們理解的內容和合同到底是不是一致,銷售人員有沒有避重就輕或者存在誤導行為我們都不得而知。所以一定要在考慮保險之前好好做準備,在自己沒有完全弄明白的前提下一定要慎重投保。
\n \n 你買的分紅險達到自己預期了嗎 單選\n \n\n \n \n \n \n\n \n 0人\n 0%\n \n\n 達到了\n \n\n \n \n \n \n \n \n \n \n \n \n\n \n 0人\n 0%\n \n\n 沒達到\n \n\n \n \n \n \n \n \n \n\n \n \n 投票\n \n \n
寫在最后
2、想要給家庭或者自己配置保險,可以私信我,我會根據自己多年經驗,幫你提供一些值得參考的建議。
3、如果想要診斷自己的保單或者還有核保、理賠等疑難問題,也可以私信我,我定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4、以上都不需要你有任何的投入,請放心。
因為是好朋友推薦,不僅承諾本金10年可以翻一番,還有紅利可以拿,很多人想著既然有這么大的利益還是好朋友介紹,于是就沒有多想,甚至保單都沒有仔細看就買!買!買!
可誰知等到承諾的時間到了,想要取錢的時候才發現自己被好朋友“忽悠了”,朋友說的跟之前介紹的完全不一樣,這是怎么回事?
01案例回顧
于是就算了一下,自己09年購買的這個款保險,到2019年已經到了10年,本金3萬應該可以翻倍成6萬取出來了吧?
施大爺打開保單一看才發現保險期不是10年而是12年,朋友之前明明說的是10年,怎么就變成12年了,不能是自己眼花了吧?
施大爺著急了,趕緊聯系賣給他這份保險的魏姓朋友,這位朋友帶著施大爺一起到了當地該保險公司的營業網點。
據施大爺回憶,當時一位姓劉的部門經理接待了施大爺,聽完后劉經理給出了這樣的解釋:
這是你魏姓朋友的問題,他沒有跟你說清楚,責任在你朋友這,他不是有一份10年期的保單嗎,你倆換一下得了。
這是什么話,保險公司還能這么操作?那都這樣了,也不差2年,起碼本金翻倍,也不能不給朋友“面子”,那得確定到期能不能3萬變6萬,于是施大爺又詢問了到期能領出來多少錢,這不問不知道,一問嚇一跳。
工作人員說,施大爺到期可以領取3萬3千多,施大爺以為這只是利息,加上自己的3萬本金就有6萬,跟之前承諾本金翻倍差不多,沒想到工作人員說是一共連本帶利就3萬3千多,當時施大爺就有了一種“上當受騙”的感覺。
為了求證施大爺現場給這位魏姓朋友打電話還原當初怎么跟他介紹的,沒想到說法卻完全變了。
施大爺:你說沒有說過10年翻番這句話
魏某:沒說過,那時候說的是1.9倍,翻什么番
魏某:那是公司的事,也不是我的事啊,保險公司現在可能是運作的不好,就跟之前說的不一樣了,又沒有給你落在紙上,口頭說的它算數嗎,它不算數。
魏某不承認當初說的翻番、1.9倍,也說不明白實際的利益,最后就一句話,一切以合同條款為準,是施大爺自己理解有誤。
施大爺表示現在不是自己虧不虧的問題,而是感覺自己受到了欺騙,一個是說好的10年期變成了12年,3萬的本金到期也才多了3千多,如果自己本金3萬存銀行放10年,按照一年5%的利息10年也有1萬5了。
02案例分析
一、該保險的實際保障利益
險種名稱:吉星高照C款兩全保險(分紅型)
險種計劃:2009年10月購買 每年保費6072元 繳費期5年 保險期間至2021年10月(12年)
基本保險金額:30000元
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都是一位女士,投保年齡為53周歲,推斷應該是施大爺的老伴。
保障利益如下:
1、固定領取
滿期生存給付基本保額與累計分紅之和
2、身價保障
身故、全殘給付基本保額與累計分紅之和的2倍
一年內因疾病身故、全殘給付10%基本保額與所交保費之和
3、浮動分紅
可享受保險公司實際經營成果
由此可以看到,這款分紅險內容非常簡單,只有人不在的情況才是案例中所謂的“翻倍情況”,3萬變6萬,滿期生存只是確定給一個3萬保額,這竟然要比所交的保費30360元還要少;加上所謂的累計分紅,最大迷惑的地方就是這個所謂的分紅,因為它是浮動不確定的,保險公司到時候說給多少就給多少,可能幾百,也可能上千,但肯定不會是3萬,你也沒有任何爭議。
二、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我想任何一位從事保險銷售的人也一定不希望“坑害”自己身邊的親朋好友,本身保險就應該是大家相互互利互惠的商品,但這樣客戶被坑的事情卻經常發生,到底問題出現在哪,保險究竟保不保險呢?
首先要強調,既然叫做保險,那設計產品的基本依然是以“保障”為主,而對于這種“理財類保險”提供的保障其實就是一個壽險保本或者壽險翻倍賠付的保障承諾。這是任何一款保險之所以叫做保險的根本,但我們很多人往往不注重這方面,確實產生的利益也不大,只是做為一種“保本”的方式。那我們買這類保險更注重的“財富增值”又是怎么樣的呢?
單從這個險種的產品形態上講,因為不像現在的“理財類保險”合同條款上有清晰的“固定返還”方式和不固定的“年化收益率”,完全只靠所謂的“浮動分紅”這種方式是很容易出現問題的,從“理財類保險”的發展來看,這個應該算作第一代的“實驗性”產品,原因就是分紅險最大的硬傷有2個:
第一,分紅的計算方式不明確
既然有分紅,那按照我們一般人的思維就應該是,保險公司銷售這款保險收取的總保費去進行投資,獲得的收益在按照一定的計算方式分配給我們,這才叫做分紅。那既然如此,怎么進行分配,分配的比例是怎么定的,用什么方式可以多分,我們其實誰也不知道,包括保險公司一線的銷售。
這里就簡單說說,分紅險計算分紅分配的兩種常見方式
(1)按照現金價值分配
買過保險的人都知道,長期繳費的險種會有一個對應的現金價值表,對我們的作用就是退保能拿回多少錢或者把保單進行抵押能從保險公司貸出多少錢的依據。而現金價值就是保險公司計算你這個保單拋掉一些費用后實際“值”多少錢,這個現金價值表會隨著保單年限的增加而增長,簡單說就是我們把錢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也不能白用,這其實都體現在這個現金價值表當中。
而對于一些分紅險,它的分紅就是按照每年合同對應的現金價值進行分配,有時候你會發現跟你購買同一款,繳費也相同,年限也相同,但就因為被保險人年齡不同,你們所拿到的分紅也是有差異的,這就是現金價值不同造成的。比如今年保險公司紅利分配按照1%進行分配,你的現金價值為1萬,那就分得100元,隨著現價的增加,分紅比例不變,那么以后就會越分越多。
(2)按照基本保額分配
除了按照現價分配外,還有一種就像案例中險種是采用基本保額進行分配的,我們可以看到施大爺該保單的基本保額為3萬元,如果今年保險公司紅利分配按照1%計算,那3萬的分紅就有300元,但基本保額是不會改變的,所以相比按照現價分紅,前期雖然看起來高,但也讓未來沒有多大的增長空間。
除了分紅計算方式的不明確,影響分紅多少還有保險公司的經營情況不透明,這也影響到了實際的分紅利益。
第二,分紅的利益不透明
按照道理講,保險公司推出任何一款“理財類保險”,都是定期定時定量的,目的就是在為一個或幾個項目向大眾“籌集資金”,那么籌集完成后也應該把這些錢用在這些“項目”上,但保險公司的投資可不是一是一,二是二,實際情況要更復雜得多,你也不知道你的錢被保險公司拿去干什么了,參與了什么項目,是掙錢了,掙了多少,其中扣除了哪些費用,我到底能分到多少,保險公司估計除了總部那幾個人,剩下誰也不知道。
第三,正是不確定的因素太多,導致銷售人員有了玩起“套路”的空間
每當保險公司開門紅期間,就開始鼓吹哪家保險公司今年要投資鐵路、地鐵、公路,國家特大型工程、地方建設、海外投資,聽上去好像都是在為這些項目籌集資金,穩賺不賠,收益巨大,其實也確實如此,本著保險公司吃肉我們喝湯的投資理念,于是大家紛紛加入其中,可實際你的錢被保險公司拿去干什么,你也不知道,你能分多少也不知道,就想著躺著掙大錢,做著到期翻倍的美夢。
這時候銷售人員就開始“表演了”,他自己都看不懂合同,按照公司套路和不知從哪里學來的“銷售話術”,脫離合同內容,就敢把不確定的東西吹得“神乎其神,收益豐厚”,讓不明所以的人加入其中,最后發現實際收益遠遠低于自己當初了解的情況和預期,直呼上了大當。
說了這么多,其實任何一家保險公司拿我們錢干了什么,不是我們關心的重點,我們只想按照合同約定拿到應有的收益,你覺得這個收益計劃可以就買,不滿意就不買,但就是有一些銷售人員故意玩“套路”,避重就輕是小,夸大實際收益就過分了,畢竟任何一個保險都是中長期運作的,誰有幾個10年,20年?
03案例總結
一、那我們到底應該如何看待保險,避免出現案例中施大爺這樣的情況
其實案例中的這個險種到現在已經不存在了,任何行業都在發展變化,對于這種比較“坑”的險種已經經過市場的洗禮得到了比較好的改善,但依然不能杜絕銷售人員誤導的問題,畢竟合同確實復雜尤其是“理財類保險”收益并不是確定的,有很大的彈性,銷售人員就很容易出現誤導,導致實際收益遠遠低于承諾的預期。
(1)對于理財類保險,首先我們要明白它對于我們普通人的作用就是很簡單,就是一個強制儲蓄。之所以買它就是為了存錢,為未來的一種剛性需求提供經濟支持,比如你為0歲孩子購買就是作為婚嫁金儲備,為自己購買就是養老補充金,這其中按照目前險種來看,最少要保證20年不動后期才會有一定比較可觀的收益,沒有這個年限保障就別買。
(2)繳費期盡量短,保險期間盡量短
繳費期短是為了保障保險能順利地運作下去,有些人買保險繳費期不是15年就是20年,先不說實際利益怎么樣,就這么長的繳費期很容易出現變動,沒錢續費了,家里急用錢了,保險不想交了等等,這時候退就虧本金,交也感覺沒多大意義,很容易陷入兩難的境地。
保障期盡量短,現在很多的險種都是主險搭配萬能賬戶的形式,主險保障期結束,而萬能賬戶都是終身型的。一般這個時候會把總保費返還到萬能賬戶中,這個時候你的本金才回來,然后按照每年一定的年化率增值,這時候錢是可以隨時來用的,不用就繼續享受利率增值,這要比主險保障期太長的險種更符合我們的實際需要。
(3)要會看保單
一說看保單大家就頭疼,其實并不需要我們自己完全看懂,我們買任何保險都要有銷售人員,先讓他們羅列合同重大的保障利益,然后讓他們指出這些利益在合同中是怎么說的,比如你說本金10年后翻倍,是怎么翻出來的?有什么依據,是怎么實現的?涉及到計算方式就讓他算唄,看條款很麻煩,但挑毛病我想就容易多了吧。
買保險從來就不是一件輕松的事情,因為條款內容眾多,晦澀難懂,加上繳費期長,時間也長,一旦簽訂就需要很長的時間,到底這個保險是不是我們阿需要的,我們理解的內容和合同到底是不是一致,銷售人員有沒有避重就輕或者存在誤導行為我們都不得而知。所以一定要在考慮保險之前好好做準備,在自己沒有完全弄明白的前提下一定要慎重投保。
\n \n 你買的分紅險達到自己預期了嗎 單選\n \n\n \n \n \n \n\n \n 0人\n 0%\n \n\n 達到了\n \n\n \n \n \n \n \n \n \n \n \n \n\n \n 0人\n 0%\n \n\n 沒達到\n \n\n \n \n \n \n \n \n \n\n \n \n 投票\n \n \n
寫在最后
2、想要給家庭或者自己配置保險,可以私信我,我會根據自己多年經驗,幫你提供一些值得參考的建議。
3、如果想要診斷自己的保單或者還有核保、理賠等疑難問題,也可以私信我,我定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4、以上都不需要你有任何的投入,請放心。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