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科學的股權架構一定是由創始人、合伙人、投資人、核心員工這四類人掌握大部分股權的,無疑,這四類人股權分配對于公司的發展方向、資金和管理、執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創始人在分配股權時,一定要照顧到這些人的利益,給予他們一定比例的股份。
本文主要目錄如下:
2 為什么要進行股權分配;
3 股權分配不合理的反面教材;
4 股權分配有幾種類型;
5 股權激勵的目的及主要方式;
6 為什么創始人股權平均分配往往不被看好;
7 如何通過股權分配實現公司的控制權;
8 如果合伙人要求平分或近似平分,創始人如何實現對公司的控制;
9 創始團隊幾個人合適,對合伙人有什么要求;
10 什么時候確定股權分配;
11 股權分配的基本原則;
12 如何計算每個人對公司的貢獻;
13 系統的互相評估各自的成績和貢獻;
14 如何進行股權分配;
15 股權要設置期限分期兌現;
16 股權預留和動態調整;
17 股權稀釋的案例;
18 聯合創始人退出,他的股份怎么辦;
19 融資之后的股權調整;
20 什么樣的分配結果才是好的;
1 什么是股權分配?
股權分配,是對公司未來價值的分配,也是對公司控制權的分配;合理的股權分配,能夠最大程度促進公司發展;
2 為什么要進行股權分配?
在個人創業的年代,個人100%控股,也就無所謂股權分配;
但是現在,已經遠不是單打獨斗的時代;合伙創業早已是大勢所趨,相反一個人創業成功的例子已經越來越少;
合伙創業,是一種長期的利益綁定關系,既要談感情也要談錢,做好利益劃分、股權分配就顯得非常重要;
個人創業時代,錢最重要,所以出錢多的人占的股份也就多;在合伙創業、風險投資的時代,人的重要性更明顯,創始人出錢少股份多反而更常見,所以需要對股份進行合理分配;
3 股權分配不合理的反面教材
大多數第一次創業的創始人,都沒有股權分配的經驗,而股權分配與各方利益直接相關,因此也就最容易引起創始人之間的爭端;
4 股權分配有幾種類型?
角色不同,股權分配的方式也不一樣,一般:合伙人拿限制性股權,中高層員工拿期權;
股權:適用于投資人或拿資金股的合伙人;
限制性股權:適用于合伙人或少數核心員工;
期權:適用于普通員工;在公司發展到一定階段時,員工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公司股權的權利;(篇幅所限,本文不再詳細說明期權相關問題)
5 股權激勵的目的及主要方式
股權激勵的目的,是讓員工和公司的長期利益保持一致。
股權激勵的方式主要有:期權、限制性股票、持股平臺。
6 為什么創始人股權平均分配往往不被看好?
高校的決策機制和執行力有助于創業公司快速成長,而創業公司相比大公司最大的優勢就是管理靈活、執行力強;這種優勢,需要決策權來體現;股權過于分散,勢必影響決策效率,從而喪失小團隊的優勢;
創始人擁有公司的控制權和決策權,在面臨一些不確定情況需要決策的時候,就能夠避免因股權平均分配而造成的爭論不休,導致決策遲遲不下貽誤戰機;
7 如何通過股權分配實現公司的控制權
擁有公司的控制權,最簡單直接的辦法就是控股,持有股份2/3以上為絕對控股,50%以上為相對控股;
當然,不控股也可以控制公司,可選的方案有:投票權委托、AB股計劃、一致行動人協議、有限合伙等。
常見的上市公司:馬云是7.8%,馬化騰是14.43%,李彥宏是22.9%,劉強東是20.468%,但是創始人都通過某種方案實現了對公司的控制。
8 如果合伙人要求平分,如何實現對公司的控制?
1 決策權,通過持有股份擁有控制權,或通過“超級投票權”或者“投票權委托”來實現;
2 股權預留,預留的股權由創始人代持;
3 創始人代持,代持股權激勵股份,甚至是部分小股東的股份;或通過創始人控制的實體公司代持股份,從而實現對公司的控制;
可以的話,創始人代持股份能夠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因為按照工商規定,即便是一個擁有1%股份的小股東不同意你的決策,也會有很大麻煩。
9 創始團隊幾個人合適,對合伙人有什么要求?
1、合伙人互補、分工明確;
創業合伙人之間通常能夠在理念、性格、能力和資源等方面形成互補。在各自擅長的領域,明確分工;
2、兼職合伙人:
盡量不要有兼職合伙人,因為風險不對等,即便迫于現實不得不接受兼職合伙人,股份上也要用一定的折扣來體現;
有些投資人,也會以提供各種資源和支持為名,要求一定的股份,而事實上并沒有像合伙人一樣付出并承擔相應風險,是否考慮還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3、聯合創始人
不要把骨干員工和聯合創始人混為一談,創始團隊一般不會超過3個人;
聯合創始人太多,有可能是沒有分清聯合創始人和核心員工的區別,或給核心員工一個稱號;
也可能是項目有一定的劣勢需要用股份彌補;
也很有可能是創始人沒有足夠的擔當;
4 股權分配合理
先決定股份比例,然后再確定出資比例,不要按照出資比例草草確定股份比例,因為能夠決定股份比例的是貢獻而不是出資。
10 什么時候確定股權分配?
股份什么時候分:首先要確定各合伙人的職責,然后才能分配;一旦各位創始人角色和分工確定下來,就需要按照每個人的貢獻盡早確定分配方案。
沒有具體的股權分配方案前,可以做一個初步的分配方案,確定前不要輕易去變更工商登記。
11 股權分配的基本原則
股權分配最重要的考量指標是:每個創始人對公司未來的價值貢獻;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是今天誰出的錢多,誰就一定是老大,而是“對公司未來的價值貢獻”。
理想的狀態是:股權比例要與各自價值和貢獻保持動態一致;只有所有合伙人真心認為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才是當時最好的方案。
創始人股比 = 創始人(相對)貢獻÷ (相對)總價值
12 如何計算每個人對公司的貢獻?
把各自投入的每一項內容估值,然后計算各自價值的比例;
工作時間、現金投入、實物投入、辦公場地、創業想法、人脈資源等一切團隊認可的價值都可以計算對應的估值,比如:
1 想法是誰提出來的?
2 誰投入的時間、精力更多?
3 誰擁有的、投入的資源更多?
4 誰的經驗、資歷更多?
5 誰拓展市場、用戶的能力最強?
6 誰最擅長融資?
7 誰最擅長產品、技術、運營?
13 系統的互相評估對方的成績和貢獻,還要自我評估;
通常要有一個CEO占大頭,這也意味著必須分出老大老二老三來,團隊成員溝通時要擺正自己的位置,不要過高估計自己的貢獻,以免內部失和;
通常情況下,所謂“老大”,是團隊的組建者,也是提出想法和實踐想法的人,負責團隊管理和融資等戰略問題,是團隊的靈魂人物;此外,通常還有一位技術合伙人,主導技術和產品開發;一位負責具體業務和運營的合伙人;至于各個合伙人的比例,要看項目的具體情況,因為項目成敗可能取決于產品技術,可能取決于團隊和管理,取決于運營等等,要看對應的合伙人對項目的重要性!
分配建立在充分考慮各自的貢獻和能力基礎上,不要受外界影響隨意改變(如媒體,投資人等),否則內部失和加上外部的煽風點火,結果就只有散伙一個!大學生創業者經驗相對欠缺,尤其需要注意;
即使平分的話,也不要一次把股權全發完。創始人之間撕逼、分家很常見,建議創始團隊不要分全部股份,保留一些股權在手上。
如果后期創始人之一變得懈怠或者表現優秀,預留出的股權就能發揮大作用。為公司貢獻價值多的成員,可以適當多分一些股份,比如:想出創業點子的人,自愿拿較低薪水的人。
14 如何進行股權分配?
如果是兩個合伙人,有的投資人會建議7:3;
如果是三個合伙人,有的投資人會建議7:2:1,或6:3:1。
先不說這么分是否一定合理,這么分的理由我們都是可以理解的:首先一定要有明確的“老大”,否則無論二人或三人平分,如果決策時意見不同,相同的決策權很容易造成對峙的僵局;
15 股權要設置期限分期兌現
否則的話假設3人一起創業,2個創始人辛苦10年終于做出了成績,而第3個干了半個月就離職的合伙人10年后回來說公司30%股份是他的,這是非常頭疼的!
創始人股權成熟機制可以分為期限模式和目標模式。期限模式是指,創始人股權按期限分批成熟,成熟期可以是四年,也可以是三年、二年。目標模式是指,創始人股權按照階段性的目標來分批成熟。
以期限模式為例,一般是按照4—5年兌現,以4年舉例,工作滿一年后兌現,25%,剩余部分每月兌現1/48。這樣做也是一個長期的保障。
沒有股權兌現的話,如果合伙人離職了,卻還拿著股權,而在職的合伙人拿著同樣甚至是更少的股份拼命,肯定會讓在職合伙人相當郁悶,如果公司以后發展好了,離職后沒有任何付出的合伙人卻回來要求變現,那就更不公平了,所以為防萬一最好分期分批兌現;
16 股權預留和動態調整
創始人的貢獻或價值是一個動態的指標,所以創始人應當預留股權調整的空間。定期審查和調整股權比例,使股權比例實現公平合理的劃分,實現動態的公平合理。
事實上,什么樣的股權分配都有成功的案例,也都有失敗的案例;谷歌的兩位創始人股權就是平分的。重要的是:合伙人真心認為是公平的!
下圖僅供參考:
17 股權稀釋的案例
多輪融資后,稀釋比例如上圖,僅供參考
18 聯合創始人退出,他的股份怎么辦?
通常情況下,協議中會說明,如果合伙人人中途離開,公司有權以極低的價格,回購其一定比例的股權;
最合適的回購時機,就是在合伙人離職時!
一是這時意愿上,合伙人更容易接受。
第二,合伙人離職后,保密和競爭限制可以用來作為談判的籌碼;
第三,不競爭和經濟補償在一定范圍內免征個人所得稅,而股份轉讓、分紅或獎金都有一定的稅率,這一點,也可以作為此時談判的籌碼;
此外,股權轉讓或者增資過程中,如何規避個人所得稅,屬于細節問題,這里不再展開討論。
合伙人離職,或者開除合伙人(含創始人)雖然可以解除其職位,但他的股東身份除友好協商外沒有辦法解除,所以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輕易“分家散伙”
19 融資之后的股權調整
融資之后,有了創始團隊以外的投資人,股權調整相對復雜。有了外部投資人后,內部股權調整涉及到投資人利益,可能會觸發一些投資條款,如“優先購買權”,所以內部調整一定要取得投資人的書面同意。具體實施有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兩種方式,但增資擴股會稀釋投資人股權,同時有可能觸發投資協議中的“反稀釋條款”,所以實際操作中股權轉讓的形式更為常見;此外,創始人可以通過調整期權池來實現合伙人之間的平衡,因為一般情況下,期權授予不會觸發反稀釋條款。
20 什么樣的分配結果才是好的
1 公平,所有合伙人都認為公平;
2 可進可退,有能力的人來,有股份;退出有相關機制;
3 動態公平
4 回購機制
5 可操作性強,不復雜
6 契約化,合法化
招人,股權是最后一張牌,能用錢解決的就不要動股權。有人不要錢,那就盡量用期權解決。
正確的心態是股權分配的基礎;
直面利益分配!一定要坦然面對,而且越早越好。
中國文化習慣,不好意思談錢,一定不要這樣,利益分配一定要談清楚,否則后患無窮。
利益分配還可以定期(比如每年一次)談一次,甚至是把所有人關在辦公室、關在酒店里,直到所有人都心滿意足再一起離開。
引言:科學的股權架構一定是由創始人、合伙人、投資人、核心員工這四類人掌握大部分股權的,無疑,這四類人股權分配對于公司的發展方向、資金和管理、執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創始人在分配股權時,一定要照顧到這些人的利益,給予他們一定比例的股份。
本文主要目錄如下:
2 為什么要進行股權分配;
3 股權分配不合理的反面教材;
4 股權分配有幾種類型;
5 股權激勵的目的及主要方式;
6 為什么創始人股權平均分配往往不被看好;
7 如何通過股權分配實現公司的控制權;
8 如果合伙人要求平分或近似平分,創始人如何實現對公司的控制;
9 創始團隊幾個人合適,對合伙人有什么要求;
10 什么時候確定股權分配;
11 股權分配的基本原則;
12 如何計算每個人對公司的貢獻;
13 系統的互相評估各自的成績和貢獻;
14 如何進行股權分配;
15 股權要設置期限分期兌現;
16 股權預留和動態調整;
17 股權稀釋的案例;
18 聯合創始人退出,他的股份怎么辦;
19 融資之后的股權調整;
20 什么樣的分配結果才是好的;
1 什么是股權分配?
股權分配,是對公司未來價值的分配,也是對公司控制權的分配;合理的股權分配,能夠最大程度促進公司發展;
2 為什么要進行股權分配?
在個人創業的年代,個人100%控股,也就無所謂股權分配;
但是現在,已經遠不是單打獨斗的時代;合伙創業早已是大勢所趨,相反一個人創業成功的例子已經越來越少;
合伙創業,是一種長期的利益綁定關系,既要談感情也要談錢,做好利益劃分、股權分配就顯得非常重要;
個人創業時代,錢最重要,所以出錢多的人占的股份也就多;在合伙創業、風險投資的時代,人的重要性更明顯,創始人出錢少股份多反而更常見,所以需要對股份進行合理分配;
3 股權分配不合理的反面教材
大多數第一次創業的創始人,都沒有股權分配的經驗,而股權分配與各方利益直接相關,因此也就最容易引起創始人之間的爭端;
4 股權分配有幾種類型?
角色不同,股權分配的方式也不一樣,一般:合伙人拿限制性股權,中高層員工拿期權;
股權:適用于投資人或拿資金股的合伙人;
限制性股權:適用于合伙人或少數核心員工;
期權:適用于普通員工;在公司發展到一定階段時,員工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公司股權的權利;(篇幅所限,本文不再詳細說明期權相關問題)
5 股權激勵的目的及主要方式
股權激勵的目的,是讓員工和公司的長期利益保持一致。
股權激勵的方式主要有:期權、限制性股票、持股平臺。
6 為什么創始人股權平均分配往往不被看好?
高校的決策機制和執行力有助于創業公司快速成長,而創業公司相比大公司最大的優勢就是管理靈活、執行力強;這種優勢,需要決策權來體現;股權過于分散,勢必影響決策效率,從而喪失小團隊的優勢;
創始人擁有公司的控制權和決策權,在面臨一些不確定情況需要決策的時候,就能夠避免因股權平均分配而造成的爭論不休,導致決策遲遲不下貽誤戰機;
7 如何通過股權分配實現公司的控制權
擁有公司的控制權,最簡單直接的辦法就是控股,持有股份2/3以上為絕對控股,50%以上為相對控股;
當然,不控股也可以控制公司,可選的方案有:投票權委托、AB股計劃、一致行動人協議、有限合伙等。
常見的上市公司:馬云是7.8%,馬化騰是14.43%,李彥宏是22.9%,劉強東是20.468%,但是創始人都通過某種方案實現了對公司的控制。
8 如果合伙人要求平分,如何實現對公司的控制?
1 決策權,通過持有股份擁有控制權,或通過“超級投票權”或者“投票權委托”來實現;
2 股權預留,預留的股權由創始人代持;
3 創始人代持,代持股權激勵股份,甚至是部分小股東的股份;或通過創始人控制的實體公司代持股份,從而實現對公司的控制;
可以的話,創始人代持股份能夠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因為按照工商規定,即便是一個擁有1%股份的小股東不同意你的決策,也會有很大麻煩。
9 創始團隊幾個人合適,對合伙人有什么要求?
1、合伙人互補、分工明確;
創業合伙人之間通常能夠在理念、性格、能力和資源等方面形成互補。在各自擅長的領域,明確分工;
2、兼職合伙人:
盡量不要有兼職合伙人,因為風險不對等,即便迫于現實不得不接受兼職合伙人,股份上也要用一定的折扣來體現;
有些投資人,也會以提供各種資源和支持為名,要求一定的股份,而事實上并沒有像合伙人一樣付出并承擔相應風險,是否考慮還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3、聯合創始人
不要把骨干員工和聯合創始人混為一談,創始團隊一般不會超過3個人;
聯合創始人太多,有可能是沒有分清聯合創始人和核心員工的區別,或給核心員工一個稱號;
也可能是項目有一定的劣勢需要用股份彌補;
也很有可能是創始人沒有足夠的擔當;
4 股權分配合理
先決定股份比例,然后再確定出資比例,不要按照出資比例草草確定股份比例,因為能夠決定股份比例的是貢獻而不是出資。
10 什么時候確定股權分配?
股份什么時候分:首先要確定各合伙人的職責,然后才能分配;一旦各位創始人角色和分工確定下來,就需要按照每個人的貢獻盡早確定分配方案。
沒有具體的股權分配方案前,可以做一個初步的分配方案,確定前不要輕易去變更工商登記。
11 股權分配的基本原則
股權分配最重要的考量指標是:每個創始人對公司未來的價值貢獻;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是今天誰出的錢多,誰就一定是老大,而是“對公司未來的價值貢獻”。
理想的狀態是:股權比例要與各自價值和貢獻保持動態一致;只有所有合伙人真心認為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才是當時最好的方案。
創始人股比 = 創始人(相對)貢獻÷ (相對)總價值
12 如何計算每個人對公司的貢獻?
把各自投入的每一項內容估值,然后計算各自價值的比例;
工作時間、現金投入、實物投入、辦公場地、創業想法、人脈資源等一切團隊認可的價值都可以計算對應的估值,比如:
1 想法是誰提出來的?
2 誰投入的時間、精力更多?
3 誰擁有的、投入的資源更多?
4 誰的經驗、資歷更多?
5 誰拓展市場、用戶的能力最強?
6 誰最擅長融資?
7 誰最擅長產品、技術、運營?
13 系統的互相評估對方的成績和貢獻,還要自我評估;
通常要有一個CEO占大頭,這也意味著必須分出老大老二老三來,團隊成員溝通時要擺正自己的位置,不要過高估計自己的貢獻,以免內部失和;
通常情況下,所謂“老大”,是團隊的組建者,也是提出想法和實踐想法的人,負責團隊管理和融資等戰略問題,是團隊的靈魂人物;此外,通常還有一位技術合伙人,主導技術和產品開發;一位負責具體業務和運營的合伙人;至于各個合伙人的比例,要看項目的具體情況,因為項目成敗可能取決于產品技術,可能取決于團隊和管理,取決于運營等等,要看對應的合伙人對項目的重要性!
分配建立在充分考慮各自的貢獻和能力基礎上,不要受外界影響隨意改變(如媒體,投資人等),否則內部失和加上外部的煽風點火,結果就只有散伙一個!大學生創業者經驗相對欠缺,尤其需要注意;
即使平分的話,也不要一次把股權全發完。創始人之間撕逼、分家很常見,建議創始團隊不要分全部股份,保留一些股權在手上。
如果后期創始人之一變得懈怠或者表現優秀,預留出的股權就能發揮大作用。為公司貢獻價值多的成員,可以適當多分一些股份,比如:想出創業點子的人,自愿拿較低薪水的人。
14 如何進行股權分配?
如果是兩個合伙人,有的投資人會建議7:3;
如果是三個合伙人,有的投資人會建議7:2:1,或6:3:1。
先不說這么分是否一定合理,這么分的理由我們都是可以理解的:首先一定要有明確的“老大”,否則無論二人或三人平分,如果決策時意見不同,相同的決策權很容易造成對峙的僵局;
15 股權要設置期限分期兌現
否則的話假設3人一起創業,2個創始人辛苦10年終于做出了成績,而第3個干了半個月就離職的合伙人10年后回來說公司30%股份是他的,這是非常頭疼的!
創始人股權成熟機制可以分為期限模式和目標模式。期限模式是指,創始人股權按期限分批成熟,成熟期可以是四年,也可以是三年、二年。目標模式是指,創始人股權按照階段性的目標來分批成熟。
以期限模式為例,一般是按照4—5年兌現,以4年舉例,工作滿一年后兌現,25%,剩余部分每月兌現1/48。這樣做也是一個長期的保障。
沒有股權兌現的話,如果合伙人離職了,卻還拿著股權,而在職的合伙人拿著同樣甚至是更少的股份拼命,肯定會讓在職合伙人相當郁悶,如果公司以后發展好了,離職后沒有任何付出的合伙人卻回來要求變現,那就更不公平了,所以為防萬一最好分期分批兌現;
16 股權預留和動態調整
創始人的貢獻或價值是一個動態的指標,所以創始人應當預留股權調整的空間。定期審查和調整股權比例,使股權比例實現公平合理的劃分,實現動態的公平合理。
事實上,什么樣的股權分配都有成功的案例,也都有失敗的案例;谷歌的兩位創始人股權就是平分的。重要的是:合伙人真心認為是公平的!
下圖僅供參考:
17 股權稀釋的案例
多輪融資后,稀釋比例如上圖,僅供參考
18 聯合創始人退出,他的股份怎么辦?
通常情況下,協議中會說明,如果合伙人人中途離開,公司有權以極低的價格,回購其一定比例的股權;
最合適的回購時機,就是在合伙人離職時!
一是這時意愿上,合伙人更容易接受。
第二,合伙人離職后,保密和競爭限制可以用來作為談判的籌碼;
第三,不競爭和經濟補償在一定范圍內免征個人所得稅,而股份轉讓、分紅或獎金都有一定的稅率,這一點,也可以作為此時談判的籌碼;
此外,股權轉讓或者增資過程中,如何規避個人所得稅,屬于細節問題,這里不再展開討論。
合伙人離職,或者開除合伙人(含創始人)雖然可以解除其職位,但他的股東身份除友好協商外沒有辦法解除,所以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輕易“分家散伙”
19 融資之后的股權調整
融資之后,有了創始團隊以外的投資人,股權調整相對復雜。有了外部投資人后,內部股權調整涉及到投資人利益,可能會觸發一些投資條款,如“優先購買權”,所以內部調整一定要取得投資人的書面同意。具體實施有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兩種方式,但增資擴股會稀釋投資人股權,同時有可能觸發投資協議中的“反稀釋條款”,所以實際操作中股權轉讓的形式更為常見;此外,創始人可以通過調整期權池來實現合伙人之間的平衡,因為一般情況下,期權授予不會觸發反稀釋條款。
20 什么樣的分配結果才是好的
1 公平,所有合伙人都認為公平;
2 可進可退,有能力的人來,有股份;退出有相關機制;
3 動態公平
4 回購機制
5 可操作性強,不復雜
6 契約化,合法化
招人,股權是最后一張牌,能用錢解決的就不要動股權。有人不要錢,那就盡量用期權解決。
正確的心態是股權分配的基礎;
直面利益分配!一定要坦然面對,而且越早越好。
中國文化習慣,不好意思談錢,一定不要這樣,利益分配一定要談清楚,否則后患無窮。
利益分配還可以定期(比如每年一次)談一次,甚至是把所有人關在辦公室、關在酒店里,直到所有人都心滿意足再一起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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