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互助基金不是保險產品。兒童互助基金是由政府組織、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部門共同設立的非營利性項目,屬于社會福利事業。兒童互助基金以互助為原則,購買兒童互助基金的患者每年可獲得約8萬元的住院醫療保障。
戶籍在成都或者持有成都居住證的兒童,1個月以上18歲以下的,可以自愿參加兒童住院互助基金。主要包括成都市19個區、市、縣、高新區常住戶口或居住證的中小學注冊學生;幼兒園注冊嬰兒;出生一個月的學齡前兒童;因疾病或殘疾未入學的兒童。
注冊學生在學校自愿繳費;符合條件的散居學齡前兒童和因病殘疾未入學的兒童,憑戶口簿或居住證到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中心、兒童衛生保健和計劃免疫機構自愿繳費;新生兒在滿月后一個月內憑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或居住證到上述地點自愿參加。 及時限制費用標準 每年9月1日0時至次年8月31日24時實行學年收費。每學年交40元,最高累計報銷額8萬元。
扣除可報銷范圍以外的自費部分和自付部分后,剩余部分由互助金按比例分級。 成都市兒童住院互助基金指定醫院設有報銷窗口,患者入院時必須出示成都市兒童住院互助基金醫療證明和患者身份證明。核實兩證后,加蓋入院證"兒童住院醫療互助"印章出院時,由醫院按規定的報銷比例和范圍進行審核,原則上由醫院提前結算。 患者必備材料包括成都市兒童住院互助金醫療證明、身份證或戶口簿、住院發票、出院證明、住院醫療費用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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