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提供的還款計劃表顯示,他第一個月需要償還本息689.82元,剩下的8個月每月還688.52元。此外,第一個月他還需要支付服務費460.81元,剩余8個月每月支付服務費120元。
根據該人士提供的截圖信息,他每月需要還貸款本金利息1700元左右,同時,還款第一個月他還需額外支付568元服務費,剩下的5期每月支付服務費200元。
考慮到資金分期償還因素,根據上述兩位人士提供的借款信息,使用IRR(內部收益率)公式計算貸款的實際利率。張先生貸款6000元,貸款9個月,疊加服務費,第一期還款金額為1150.63元,剩余8個月每月還808.52元,其IRR下月利率為5.28%,對應實際年化利率(單利)約為5.28%×12=63.36%。
此外,爆料人士貸款10000元,貸款6個月疊加服務費,第一期還款金額為2268.46元,之后4月每月還款1904.79元,最后一個月還款1904.78元。根據相同的計算公式,他每月實際還款利率為5.05%,年化利率則為60.6%。
實際上,關于貸款利率,2020年8月最高法在新修訂的《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指出:“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若是按照最新的LPR報價,一年期為3.7%,也就意味著當前民間借貸最高利率為4×3.7%=14.8%。
雖然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利率在8%左右,考慮到貸款人需要承擔的服務費等,獲得一筆貸款的實際利率已超60%,遠高于當期4倍LPR。
但4倍LPR的上限是否適用于持牌金融機構?值得注意的是,在最高法《關于修改的決定》中提到,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也就是說,4倍LPR的上限對持牌金融機構并不適用。如今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上限,目前暫無明確規定。
2021年銀保監會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其中明確指出:“嚴控跨地域經營。地方法人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的,應服務于當地客戶,不得跨注冊地轄區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無實體經營網點、業務主要在線上開展,且符合銀保監會其他規定條件的除外。”
那新橙優品又是一個怎么樣的平臺,背后又是誰在運營操作?
然而,根據新橙優品App注冊協議顯示,其運營主體是廈門新流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廈門新流”),該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冊資本1億元,經營范圍包括互聯網域名注冊服務;科技中介服務;互聯網接入及相關服務(不含網吧)等。
另外,從借款人提供的風險保障計劃標準條款來看,借款人需繳納風險保障金和風險保障服務費,且這兩項費用不會向借款人退還。而該條款是由三方共同簽署,即:借款人、發行方“大秦絲路融資擔保”、保險代理方“新流保險代理(廈門)有限公司”。
上述爆料人士認為,一般借貸業務中,引入第三方擔保是為了增信,在借款人發生逾期的情況下,欠款由擔保方償還給銀行。此外,擔保方會給借款人投保,“但是我向他們索要保單信息時,對方卻無法提供,表示沒有保單。”
公開資料顯示,威海藍海銀行于2016年12月16日經監管批準籌建,2017年5月24日獲批開業,為山東省首家民營銀行,主要通過互聯網開展業務。
2021年年報顯示,截至報告期末,該行總資產規模接近457億元。去年實現凈利潤6.15億元,較2020年的3.37億元同比增長82.49%。資產質量方面,2021年不良貸款余額3.15億元,不良貸款率1.09%,同比上升0.11個百分點。
在監管重壓之下,為何中小銀行鋌而走險,頻頻與互聯網平臺開展異地放貸業務?
上述律師認為,中小銀行互聯網貸款面臨著重重困境是其熱衷與互聯網平臺合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面對迅猛發展的科技勢頭,中小銀行缺乏人才與投入,因此難以通過金融科技等先進技術深入到普惠、長尾客戶當中。
二是即便有了金融科技手段,中小銀行依然面臨客戶數據積累不足等問題,無法真正地了解零售客群真實需求,也因此存在留存客戶的難題。
三是缺乏場景。要真正做到普惠金融,場景是不可缺少的。銀行如果從零開始搭建自身場景,耗時且未必能夠收到好的效果。
事實上,隨著銀行業馬太效應的加劇,近年來不少中小銀行也開始合并重組以求突圍。
然而,作為東北地區一家合并而來的地方性城商行,龍江銀行也同樣面臨著不小的業績壓力。根據2021年年報,龍江銀行的營業收入、凈利潤雙雙下滑。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末,龍江銀行總資產(母公司口徑)2785.57億元,同比增長6.33%。全年實現營業收入44.07億元,同比下降4.15%;實現凈利潤7.32億元,同比減少2.13億元,降幅22.49%。
將往年數據結合起來看,龍江銀行的業績上下波動幅度也非常明顯,2017年-2020年該行分別實現凈利潤13.97億元、16.09億元、15.03億元、9.45億元。值得注意的是,龍江銀行的凈利潤從2019年開始便已同比下降約7%,2021年已是凈利潤連續第三年出現下滑。
資產質量方面,截至2021年末,龍江銀行不良貸款余額為40.02億元,不良貸款率為3.31%,較2020年末增加1.12個百分點。據銀保監會披露的《2021年四季度銀行業保險業主要監管指標數據情況》,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1.73%,較上季末下降0.02個百分點。該行不良貸款率的水平,遠高于同期行業水平。2017年-2020年,該行不良率分別為2.22%、2.14%、2.05%,2.19%,均超過2%。
業績下滑之外,近些年龍江銀行還頻頻收到監管罰單。今年4月,龍江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相關責任人被監管一口氣開具28張罰單。處罰信息決定表顯示,因內控管理機制不健全、內審工作有效性不足、虛增規模等19項違規,被黑龍江銀保監局處以罰款1260萬元,算上9家分支機構及18名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款1880萬元。
另外,近些年龍江銀行原核心成員接連“落馬”。2022年3月3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該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建輝存在向管理和服務對象放貸獲取大額回報,把金融審批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嚴重破壞金融市場秩序等行為,被開除黨籍及公職。
在此之前,2021年1月1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該行原監事長李久春因其行為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違法發放貸款犯罪,被開除黨籍;2020年12月1日,該行原黨委副書記、行長關喜華因行為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等,被開除黨籍。
值得注意的是,黑龍江銀保監局發布的《關于2022年一季度全省銀行保險機構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顯示,龍江銀行投訴量在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中排第四,共計143件(其中信用卡投訴9件),同比增長155.36%。而一季度黑龍江省城市商業銀行投訴量共402件,龍江銀行就占超三分之一的份額。
每日經濟新聞
張先生提供的還款計劃表顯示,他第一個月需要償還本息689.82元,剩下的8個月每月還688.52元。此外,第一個月他還需要支付服務費460.81元,剩余8個月每月支付服務費120元。
根據該人士提供的截圖信息,他每月需要還貸款本金利息1700元左右,同時,還款第一個月他還需額外支付568元服務費,剩下的5期每月支付服務費200元。
考慮到資金分期償還因素,根據上述兩位人士提供的借款信息,使用IRR(內部收益率)公式計算貸款的實際利率。張先生貸款6000元,貸款9個月,疊加服務費,第一期還款金額為1150.63元,剩余8個月每月還808.52元,其IRR下月利率為5.28%,對應實際年化利率(單利)約為5.28%×12=63.36%。
此外,爆料人士貸款10000元,貸款6個月疊加服務費,第一期還款金額為2268.46元,之后4月每月還款1904.79元,最后一個月還款1904.78元。根據相同的計算公式,他每月實際還款利率為5.05%,年化利率則為60.6%。
實際上,關于貸款利率,2020年8月最高法在新修訂的《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指出:“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若是按照最新的LPR報價,一年期為3.7%,也就意味著當前民間借貸最高利率為4×3.7%=14.8%。
雖然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利率在8%左右,考慮到貸款人需要承擔的服務費等,獲得一筆貸款的實際利率已超60%,遠高于當期4倍LPR。
但4倍LPR的上限是否適用于持牌金融機構?值得注意的是,在最高法《關于修改的決定》中提到,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也就是說,4倍LPR的上限對持牌金融機構并不適用。如今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上限,目前暫無明確規定。
2021年銀保監會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其中明確指出:“嚴控跨地域經營。地方法人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的,應服務于當地客戶,不得跨注冊地轄區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無實體經營網點、業務主要在線上開展,且符合銀保監會其他規定條件的除外。”
那新橙優品又是一個怎么樣的平臺,背后又是誰在運營操作?
然而,根據新橙優品App注冊協議顯示,其運營主體是廈門新流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廈門新流”),該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冊資本1億元,經營范圍包括互聯網域名注冊服務;科技中介服務;互聯網接入及相關服務(不含網吧)等。
另外,從借款人提供的風險保障計劃標準條款來看,借款人需繳納風險保障金和風險保障服務費,且這兩項費用不會向借款人退還。而該條款是由三方共同簽署,即:借款人、發行方“大秦絲路融資擔保”、保險代理方“新流保險代理(廈門)有限公司”。
上述爆料人士認為,一般借貸業務中,引入第三方擔保是為了增信,在借款人發生逾期的情況下,欠款由擔保方償還給銀行。此外,擔保方會給借款人投保,“但是我向他們索要保單信息時,對方卻無法提供,表示沒有保單。”
公開資料顯示,威海藍海銀行于2016年12月16日經監管批準籌建,2017年5月24日獲批開業,為山東省首家民營銀行,主要通過互聯網開展業務。
2021年年報顯示,截至報告期末,該行總資產規模接近457億元。去年實現凈利潤6.15億元,較2020年的3.37億元同比增長82.49%。資產質量方面,2021年不良貸款余額3.15億元,不良貸款率1.09%,同比上升0.11個百分點。
在監管重壓之下,為何中小銀行鋌而走險,頻頻與互聯網平臺開展異地放貸業務?
上述律師認為,中小銀行互聯網貸款面臨著重重困境是其熱衷與互聯網平臺合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面對迅猛發展的科技勢頭,中小銀行缺乏人才與投入,因此難以通過金融科技等先進技術深入到普惠、長尾客戶當中。
二是即便有了金融科技手段,中小銀行依然面臨客戶數據積累不足等問題,無法真正地了解零售客群真實需求,也因此存在留存客戶的難題。
三是缺乏場景。要真正做到普惠金融,場景是不可缺少的。銀行如果從零開始搭建自身場景,耗時且未必能夠收到好的效果。
事實上,隨著銀行業馬太效應的加劇,近年來不少中小銀行也開始合并重組以求突圍。
然而,作為東北地區一家合并而來的地方性城商行,龍江銀行也同樣面臨著不小的業績壓力。根據2021年年報,龍江銀行的營業收入、凈利潤雙雙下滑。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末,龍江銀行總資產(母公司口徑)2785.57億元,同比增長6.33%。全年實現營業收入44.07億元,同比下降4.15%;實現凈利潤7.32億元,同比減少2.13億元,降幅22.49%。
將往年數據結合起來看,龍江銀行的業績上下波動幅度也非常明顯,2017年-2020年該行分別實現凈利潤13.97億元、16.09億元、15.03億元、9.45億元。值得注意的是,龍江銀行的凈利潤從2019年開始便已同比下降約7%,2021年已是凈利潤連續第三年出現下滑。
資產質量方面,截至2021年末,龍江銀行不良貸款余額為40.02億元,不良貸款率為3.31%,較2020年末增加1.12個百分點。據銀保監會披露的《2021年四季度銀行業保險業主要監管指標數據情況》,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1.73%,較上季末下降0.02個百分點。該行不良貸款率的水平,遠高于同期行業水平。2017年-2020年,該行不良率分別為2.22%、2.14%、2.05%,2.19%,均超過2%。
業績下滑之外,近些年龍江銀行還頻頻收到監管罰單。今年4月,龍江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相關責任人被監管一口氣開具28張罰單。處罰信息決定表顯示,因內控管理機制不健全、內審工作有效性不足、虛增規模等19項違規,被黑龍江銀保監局處以罰款1260萬元,算上9家分支機構及18名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款1880萬元。
另外,近些年龍江銀行原核心成員接連“落馬”。2022年3月3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該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建輝存在向管理和服務對象放貸獲取大額回報,把金融審批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嚴重破壞金融市場秩序等行為,被開除黨籍及公職。
在此之前,2021年1月1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該行原監事長李久春因其行為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違法發放貸款犯罪,被開除黨籍;2020年12月1日,該行原黨委副書記、行長關喜華因行為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等,被開除黨籍。
值得注意的是,黑龍江銀保監局發布的《關于2022年一季度全省銀行保險機構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顯示,龍江銀行投訴量在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中排第四,共計143件(其中信用卡投訴9件),同比增長155.36%。而一季度黑龍江省城市商業銀行投訴量共402件,龍江銀行就占超三分之一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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