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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薦答案

                    大家好,我是文文大保貝兒。

                    從2019年起,我們國家開始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

                    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等這些綜合所得,按年來算賬,進行多退少補。

                    個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

                    “退稅”還是“補繳”?

                    這是一個正負數的問題。

                    計算完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后,再減去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

                    得出結果為正數(如“1350”),則需要補繳相應數額(1350元)的稅款;

                    得出結果為負數(如“-1350”),則可得到相應數額(1350元)的退稅。

                    隨后,就可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了。

                    舉兩個例子:

                    隔壁老王是自由職業者,2020年度綜合收入為112372.75元,無“三險一金”,非獨生子女,贍養兩老人,有房屋貸款,已繳稅7352.61元。

                    在這種情況下,隔壁老王應退稅款=[(112372.75-60000-24000-12000)×3%-7352.61=-6861元。

                    隔壁老張在某公司工作,2019年綜合收入92715.7元,2019年度個人繳納“三險一金4496.16元,其他費用1.32元,在北京有房貸,無需贍養老人,已繳稅486.39元。

                    在這種情況下,隔壁老張應補稅款=[(92715.7-60000-12000-4496.16-1.32)×3%-486.39=0.1566元。

                    日前,國家決定,延續實施“部分個人所得稅優惠”的政策。

                    并且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簡單來說就是:

                    2021年12月31日之前發的年終獎,可以選擇是否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額度;

                    但2022年1月1日起,全年一次性獎金,都要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來計算個人所得稅。

                    今年有的選,你可以選一個相對劃算的;明年,就沒得選了。

                    想看政策文件的朋友,可以具體查閱國家稅務總局官網上發布的這兩份文件: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

                    那具體怎么交呢,看文件總是枯燥的,文文大保貝兒來算一筆賬你就明白了。

                    我們來假設兩種情況:

                    隔壁老王,年收入15萬,年終獎3萬;

                    隔壁老李,年收入3萬,年終獎15萬。

                    (1)情況一:年終獎不并入綜合所得

                    這種情況下,年終獎是單獨計稅的。

                    按照稅務局規定,需要用年終獎收入除以12個月后,按照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來計算納稅。

                    月度稅率表:

                    計算公式是: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 × 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隔壁老王的年終獎是3萬塊,平均到12個月,就是每個月2500。

                    對應在月度稅率表里,就是在第一檔,“不超過3000元”,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

                    那么在這樣的情況下,隔壁老王的年終獎,應該納3%的稅,也就是3萬×3%-0=900元。

                    如果是隔壁老李的話,因為年終獎是15萬,平均到每個月是12500元,對應的是第三檔,20%的稅率。

                    那么,隔壁老李年終獎需要納稅的金額,就是15萬×20%-1410=28590元。

                    相當于到手是150000-28590=121410元。

                    ps:

                    如果老李的年終獎是14.4萬元,就可以按照第二檔10%的稅率交稅了,那就是14.4萬x10%-210=14190元。

                    相當于到手是144000-14190=129810元。

                    你看,少拿了6000塊錢的年終獎,扣完稅反而到手的錢多了8400塊,就是這么個原理。

                    (2)情況二:年終獎并入全年綜合所得

                    隔壁老王今年已取得收入15萬,再加上年終獎3萬,共計18萬。

                    這種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的是“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表”。

                    個稅計算公式=(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各項專項附加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綜合所得稅率表:

                    18萬的話,對應的是第三檔,“超過14.4萬元至30萬元”。

                    那么,隔壁老王全年應納稅就是:

                    18萬×20%-16920-(15萬×20%-16920)=6000元。

                    你看,算法不一樣,隔壁老王分分鐘就多交了5100塊錢的稅。

                    那么,在這種情況下,隔壁老李應該交多少錢的稅呢?

                    18萬×20%-16920-3萬×3%=18180元。

                    從28590元到18180元,隔壁老王反而省下來了10410元。

                    所以你看,每個人的收入情況、年終獎發放情況不同,適用稅率不同,最后算出來還是差了不少。

                    簡單來說——

                    工資大于年終獎的話,可以考慮選擇“單獨計稅”;

                    年終獎大于工資的話,可以考慮選擇“合并計稅”。

                    如果你的獎金非常高,基本都是一次性獎勵的話,還是用合并計稅能省下更多。

                    不過由于大家的年收入和年終獎都各不相同,所以究竟怎么選擇,其實也是沒有確定的結論的,建議大家都仔細算一算,選一個最適合自己的。

                    大家好,我是文文大保貝兒。

                    從2019年起,我們國家開始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

                    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等這些綜合所得,按年來算賬,進行多退少補。

                    個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

                    “退稅”還是“補繳”?

                    這是一個正負數的問題。

                    計算完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后,再減去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

                    得出結果為正數(如“1350”),則需要補繳相應數額(1350元)的稅款;

                    得出結果為負數(如“-1350”),則可得到相應數額(1350元)的退稅。

                    隨后,就可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了。

                    舉兩個例子:

                    隔壁老王是自由職業者,2020年度綜合收入為112372.75元,無“三險一金”,非獨生子女,贍養兩老人,有房屋貸款,已繳稅7352.61元。

                    在這種情況下,隔壁老王應退稅款=[(112372.75-60000-24000-12000)×3%-7352.61=-6861元。

                    隔壁老張在某公司工作,2019年綜合收入92715.7元,2019年度個人繳納“三險一金4496.16元,其他費用1.32元,在北京有房貸,無需贍養老人,已繳稅486.39元。

                    在這種情況下,隔壁老張應補稅款=[(92715.7-60000-12000-4496.16-1.32)×3%-486.39=0.1566元。

                    日前,國家決定,延續實施“部分個人所得稅優惠”的政策。

                    并且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簡單來說就是:

                    2021年12月31日之前發的年終獎,可以選擇是否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額度;

                    但2022年1月1日起,全年一次性獎金,都要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來計算個人所得稅。

                    今年有的選,你可以選一個相對劃算的;明年,就沒得選了。

                    想看政策文件的朋友,可以具體查閱國家稅務總局官網上發布的這兩份文件: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

                    那具體怎么交呢,看文件總是枯燥的,文文大保貝兒來算一筆賬你就明白了。

                    我們來假設兩種情況:

                    隔壁老王,年收入15萬,年終獎3萬;

                    隔壁老李,年收入3萬,年終獎15萬。

                    (1)情況一:年終獎不并入綜合所得

                    這種情況下,年終獎是單獨計稅的。

                    按照稅務局規定,需要用年終獎收入除以12個月后,按照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來計算納稅。

                    月度稅率表:

                    計算公式是: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 × 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隔壁老王的年終獎是3萬塊,平均到12個月,就是每個月2500。

                    對應在月度稅率表里,就是在第一檔,“不超過3000元”,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

                    那么在這樣的情況下,隔壁老王的年終獎,應該納3%的稅,也就是3萬×3%-0=900元。

                    如果是隔壁老李的話,因為年終獎是15萬,平均到每個月是12500元,對應的是第三檔,20%的稅率。

                    那么,隔壁老李年終獎需要納稅的金額,就是15萬×20%-1410=28590元。

                    相當于到手是150000-28590=121410元。

                    ps:

                    如果老李的年終獎是14.4萬元,就可以按照第二檔10%的稅率交稅了,那就是14.4萬x10%-210=14190元。

                    相當于到手是144000-14190=129810元。

                    你看,少拿了6000塊錢的年終獎,扣完稅反而到手的錢多了8400塊,就是這么個原理。

                    (2)情況二:年終獎并入全年綜合所得

                    隔壁老王今年已取得收入15萬,再加上年終獎3萬,共計18萬。

                    這種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的是“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表”。

                    個稅計算公式=(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各項專項附加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綜合所得稅率表:

                    18萬的話,對應的是第三檔,“超過14.4萬元至30萬元”。

                    那么,隔壁老王全年應納稅就是:

                    18萬×20%-16920-(15萬×20%-16920)=6000元。

                    你看,算法不一樣,隔壁老王分分鐘就多交了5100塊錢的稅。

                    那么,在這種情況下,隔壁老李應該交多少錢的稅呢?

                    18萬×20%-16920-3萬×3%=18180元。

                    從28590元到18180元,隔壁老王反而省下來了10410元。

                    所以你看,每個人的收入情況、年終獎發放情況不同,適用稅率不同,最后算出來還是差了不少。

                    簡單來說——

                    工資大于年終獎的話,可以考慮選擇“單獨計稅”;

                    年終獎大于工資的話,可以考慮選擇“合并計稅”。

                    如果你的獎金非常高,基本都是一次性獎勵的話,還是用合并計稅能省下更多。

                    不過由于大家的年收入和年終獎都各不相同,所以究竟怎么選擇,其實也是沒有確定的結論的,建議大家都仔細算一算,選一個最適合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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