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業銀行具有企業性質:商業銀行必須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最低資本要求,按照規章制度納稅,獨立經營,承擔損益和風險;
2.商業銀行是一家特殊的金融企業:因為商業銀行經營的對象不是普通食品,而是貨幣信貸;
3.商業銀行是以營利為目的的特殊銀行:商業銀行業務廣泛,注重營利性和流動性。
法律性質:商業銀行經國家特別許可成立的,由有關部門監管。
商業銀行的職能
1.經濟調整:商業銀行通過其信用中介活動,為社會急需資金的部門、企業和個人提供資金幫助,優化經濟結構;
2、信貸創造:商業銀行可以吸收各種存款資金,創造更多價值,衍生貸款,通過吸收活期存款,為有需要的客戶提供資金貸款,不斷創造新的價值;
3、信用中介:商業銀行作為中介,可以很好地吸收和收集社會閑置資金,然后流入有需要的部門和單位,實現資金整合;
4.支付中介:商業銀行還可以辦理各種存取款業務和支付業務;
5.金融服務:商業銀行主要為客戶提供各種信息服務咨詢解答、業務代理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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