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消息,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一則保安公司金服中心清分員林某盜竊銀行現金、容留他人吸毒的刑事判決書。
首先,法院審理查明林某職務侵占事實。裁決書顯示,林某系衡陽市保安公司(下稱“保安公司”)的金服中心清分員,負責華融湘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陽分行托管的現金的清分、保管托管箱鑰匙、網點現金調撥與配鈔。
保安公司員工陳某的證言證實業務流程存在漏洞。清分員林某可以直接接觸到現金,保管托管箱鑰匙,還負責配鈔,控制哪些錢流向銀行,哪些錢不被銀行提走。陳某還表示,公司有查看清分室監控權限的僅一人,但他沒有查看監控。
2020年8月20日下午,華融湘江銀行的工作人員到保安公司清分室查庫,發現林某經手的現金出現短款,后林某遂攜剩余的3.3萬元現金逃離公司。經清查,林某經手的現金共短款44.76萬元。
其次,法院審理查明了林某容留他人吸毒事實。裁決書顯示,2020年8月20日下午,被發現經手現金出現短款問題后,林某離開公司,并租賃了一間房。次日,邀約好友到租住房內吸食毒品。同日,林某在租住房內被抓獲,公安機關共繳獲贓款1.98萬元。據查證,該筆現金是林某前一天在保安公司清分室盜竊所得,公安機關已將其發還保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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