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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銀行是一個非常寬泛的概念,隨著金融的更新而不斷發展,投資銀行業務也是如此。比較而言,投資銀行業務是一種廣義的包裝,一級市場上的承銷、并購和融資業務、財務顧問等都是對公司的包裝,使得公司更規范、更標準,以滿足不同投資者的需求,最終都是實現公司的價值增值。
1、投資銀行的真實現狀是怎樣的?
很多堅持看好并持有銀行板塊的人都扛不住了、甚至已經有人已經放棄了。一段時間以來也不計劃作為中短期的目標,而是作為底倉配置,主要的策略在于:1、配制底倉打新股。以招行、平安銀行為主要標的,相對業績要好,而且零售業務方面有比較明顯的優勢,歷史包袱也比較輕,在銀行業內承擔的角色也不同。2、估值相對雖低,但短期缺少催化,
2、什么是投資銀行業務,投行業務為什么又被稱為包裝業務?
對于這個問題,每日經濟新聞編輯郭鑫認為:投資銀行是一個非常寬泛的概念,隨著金融的更新而不斷發展,投資銀行業務也是如此。按照美國投資銀行家羅伯特·勞倫斯·庫恩的定義,投資銀行是在資本市場上專門為客戶提供債券承銷、收益權轉讓(包括股、債券等)和定向理財融資等產品與服務的金融機構,投資銀行業務從最傳統的一級市場證券的承銷、資金的籌措和二級市場交易的金融機構發展到如今包括證券、保險和不動產經營在內眾多金融業務。

投資銀行業務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投資銀行業務:狹義的含義只限于某些資本市場,著重指一級市場上的承銷、并購和融資業務的財務顧問,廣義的投資銀行業務:廣義的含義包括眾多的資本市場活動,包括公司融資、兼并收購顧問、股票的銷售和交易、資產管理、投資研究和風險投資業務。由于在我國當前的金融機構仍然采用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模式,法律對不同金融機構的業務規范作了明確的限制,因此我國的投資銀行業務可以分為銀行投資銀行業務和券商投資銀行業兩大類,兩類互有交叉但又有所區別,
對于商業銀行而言,投資銀行業務有一下四類:(1)理財融資業務:定向理財融資、資產組合融資(2)債務融資業務:超短期融資、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非公開定向融資工具、中小企業結合票據(3)財務顧問業務:常年財務顧問、投融資財務顧問、并購重組財務顧問、CDM財務顧問、股權直接投資財務顧問、對公理財顧問(4)其他業務:企業上市財務顧問、信托融資、信貸資產證券化、銀團貸款對于券商而言,投資銀行業務主要有證券經紀、證券承銷、證券自營、金融衍生品、兼并收購、項目融資等。
銀行的投資銀行業務不能涉及股票自營、證券經紀、私募發行、再融資承銷等業務,按照國標對包裝定義,包裝主要涉及兩重含義:包裝物和實施盛裝、封緘、包扎等采取的技術活動。包裝的最終目的是使產品進入流通領域后擁有更多商業價值,比較而言,投資銀行業務是一種廣義的包裝,一級市場上的承銷、并購和融資業務、財務顧問等都是對公司的包裝,使得公司更規范、更標準,以滿足不同投資者的需求,最終都是實現公司的價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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