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婚內財產協議可以公證嗎(婚內財產協議是否需要公證)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 婚內財產協議是否需要公證
婚內財產協議的效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因為夫妻約定的婚內財產協議,也是合同的一種,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婚內財產協議的無用約定:
(1)財產歸子女很多伴侶在作財產約定時,會考慮日后子女的撫育問題,會約定某一部分的財產歸子女所有。但在實際生活中,雖然做了此類財產約定,但這些財產仍然是由父母掌控著。從法律上來看,贈與沒有履行。當然,沒有完成的贈與便不生效。實踐中,此類無效約定屢見不鮮,當然均以無效認定而告終。
(2)不動產歸一方但未作產權變更將一方名下的婚前房產等不動產約定為婚后共有,但實際又辦理產權更名手續,同樣是一種贈與未完成的行為。在最終發生爭議時,同樣無法得到確認。
(3)誰提離婚誰無財產“誰提離婚,誰便凈身出戶”往往會成為婚內財產協議中的恩愛信諾,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離婚的念頭,一心一意地經營好婚姻。實際上,此類約定往往會認為限制離婚自由權,而被認定為無效。婚內財產協議的效力限制: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免除撫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項天職,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對第三者的債務由一方承擔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債務,只有在有證據證明債權人知道該約定時才有效。否則,債權人可要求夫妻倆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對夫妻間扶助義務免除婚內財產協議中,約定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擔家庭生活開支。
婚內財產作一個約定,這種約定可以是對婚前財產、婚后雙方收入、婚后雙方債權及債務都有一個說明,這個約定必須符合以下法定條件才能具備法律效力:
1、協議雙方必須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也就是雙方是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簽署的,而不能是在一方被欺詐、被脅迫的情況下簽署;
3、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指約定的內容必須合法,不能規避法律或者損害國家、集體及第三人的利益,也不能約定處理其他家庭成員或第三人的財產的歸屬;(比如不能約定生男就支付生活費,生女就離婚等);

4、婚姻關系合法有效,若是無效婚姻、可撤銷婚姻,則不適用此協議;
5、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公證本協議不是必然程序,但是公證后的協議法律效力更強,通常我們建議當事人在簽訂本協議時做好公證,這樣內容及當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將不會產生新的爭議而導致該協議無效。
2. 婚內財產協議需要公證嗎,反悔怎么辦
應該不行。放棄房產協議如果不去公證就沒有法律效應。如果一方反悔,法律是不支持這份房產協議的。所以一定要公證下,讓協議具有法律效應!
3. 婚內財產協議需要公證不
婚內財產協議不公證也是有效的,但對于涉及到財產贈與時,不公證的話,對方可以撤銷贈與。比如男方將自己名下的房產約定為女方所有,但沒有公證的話,那么在房子所有權轉移給女方之前(即辦理過戶手續),男方是可以撤銷贈與的。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婚內財產協議最好是公證。 協議公證,可以向所在地的公證處人員咨詢,具體公證時,需要雙方同時去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對于證明財產的材料(比如房產證原件等),也是需要帶去的。 婚內財產協議,也是屬于合同的一種,一般情況下,簽訂后是不能隨意撤銷的。
4. 婚內財產協議是否需要公證書
不管幾婚,婚前全款買房的,都屬于個人財產。不需要公證,保留那些稅費單據就行了。
假如是婚前付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還貸款的,那么貸款那部分,另一半是有權益的,離婚時可以要求分割。總之就是需要保留證據,票據,合同,協議,等等。可以要求對方公證,也可以不需要公證。
5. 婚內財產協議是否需要公證才生效
民法典對夫妻婚內財產公證要多久沒有規定,而公證法規定,對婚內財產協議申請公證后,公證機構要在15天內出作出決定。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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