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什么稅沒有滯納金?各種稅的滯納金一樣么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各種稅的滯納金一樣么
以前是千分之二,2001年新征管法,改為萬分之五,適用全部稅款,不包括稅務局代征的養老保險等,注意,各項基金沒有滯納金
2,計提稅金不用交滯納金嗎
滯納金直接做支出,不能算稅,也不計提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繳納稅款的,才會產生滯納金、罰款。
3,哪些情形不需要加收稅收滯納金
主要是由于稅務機關原因造成納稅人未繳、少繳稅款,或經稅務機關審批允許延期繳納的稅款是不加收滯納金的。在計算去年全年所得稅的時候,在利潤總額上加上稅收滯納金的數字就可以了。不需要做賬務調整。
4,自然人按次納稅有沒有滯納金
1、如題所述,自然人取得應次申報納稅的應稅收入,應依法向發生納稅行為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稅務機關出具的稅收繳款書上已明確限繳日期,納稅人應于期限前繳納相應稅款;2、可見,如納稅人繳稅日已超出限繳日期的,則應予繳納滯納金;3、以上僅供參考,請予結合實際情況再作判斷,依法操作。有的

5,契稅推遲交有沒有滯納金
需要重新確定契稅征繳金額!一般是持續上漲的!契稅繳納規定如下:商品房契稅需要在備案日期后90日內交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6,個稅匯算清微有沒有滯納金
2020年6月30日是第一次“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截止日期;如有應補繳個人所得稅但逾期未繳的,自2020年7月1日起會被征收每天應補繳稅額的萬分之五(0.05%)滯納金。(回答未考慮今年特殊情況稅務局會不會將個人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期限延期的因素。)在3-6月規定期間沒有的你好!2020年6月30日是第一次“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截止日期;如有應補繳個人所得稅但逾期未繳的,自2020年7月1日起會被征收每天應補繳稅額的萬分之五(0.05%)滯納金。(回答未考慮今年特殊情況稅務局會不會將個人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期限延期的因素。)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謝謝。
7,什么情況下不加收滯納金
1、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稅免于加收滯納金的特殊規定 按照《稅收征管法》規定的原則,對于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稅款,均不得向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加收滯納金。2、經過稅務機關批準延遲納稅3、經過稅務機關批準延遲申報4、因稅務機關責任收繳稅款5、善意取得增值稅專用發 票 抵 扣 稅 款6、被受理破產申請的企業7、稅務機關合理調整信用卡賬單上有兩個還款金額供持卡人選擇:全額還款和最低還款額。 最后還款日前全額還款,不收利息,不影響信用記錄;最后還款日前按最低額還款,會收取利息,不影響信用記錄;最后還款日前連最低還款額都未還夠,不但收取利息,還會加收滯納金并影響信用記錄。 滯納金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收取,假設全額還款10000元,最低還款1000元,最后還款日前一分未還,那滯納金就是100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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