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取消發票認證需要什么資料?已認證抵扣的發票如何撤銷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已認證抵扣的發票如何撤銷
法律分析:已認證通過的發票,不可以取消認證,由于現在的認證系統是實時上傳,只要認證通過,稅務系統就記錄下稅額,不可撤銷.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第二十條 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
2,已跨月已認證的專用發票退換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專用發票退換需要提供資料專用發票已認證若專用發票被認證,需要退回重開時,需要收票方開局紅字信息表,并上傳,稅務局審核通過后,將紅字信息表發送給開票方。開票方根據紅字信息表開具紅字發票。再重新開局正確的的發票。將紅字發票和重開的發票都寄給收票方即可。2.專用發票沒有認證若專用發票沒有認證,收票方將發票抵扣聯和發票聯退還給開票方。開票房開具紅字信息表,上傳,稅務局審核通過后,開具紅字發票,再重新開具正確的發票。將正確的發票寄給收票方即可。

3,進項發票如何取消認證
已認證通過的發票,不可以取消認證,由于現在的認證系統是實時上傳,只要認證通過,稅務系統就記錄下稅額,不可撤銷。如果納稅人無法確定是否屬于可以勾選抵扣法的單位,可以在電腦上連接好金稅盤或稅控盤,登錄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稅務發票認證后,在認證的當天可以刪除發票的認證信息,超過當天晚上24時就無法刪除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的規定:“第二十條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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