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合作開發的費用如何加計?我單位與其他單位簽訂技術合作開發合同 合同約定有研發費用我單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我單位與其他單位簽訂技術合作開發合同 合同約定有研發費用我單
應該不能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第六條規定:對企業委托給外單位進行開發的研發費用,凡符合上述條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規定計算加計扣除,受托方不得再進行加計扣除。
2,合作研發一個產品支付的研發經費怎么做賬
讓他們直接拿票你走費用就行了~稅法規定研發費用作為管理費用在計算企業所得稅的時候是可以全部扣除,并且還有加扣的~比如說你的研發費用是50000,在交企業所得稅的時候你可以扣除的研發費用是50000+50000*50%=75000元,國家鼓勵企業搞研發,所以體現在所得稅上就是全扣還有加扣發生研發費用時 借:研發支出——xx合作研發項目-費用化支出/資本化支出 貸: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 研發成功后 借:無形資產/管理費用/固定資產 貸:研發支出——xx合作研發項目-費用化支出/資本化支出
3,如何申請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
需要提交如下資料進行申請:(1)《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申請表》;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研究開發費預算。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專業人員名單。 (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當年研究開發費用發生情況歸集表。 (5)企業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關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6)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或協議。 (7)研究開發項目的效用情況說明、研究成果報告等資料。企業的研發費用要加計扣除,首先你得需在稅局作研發項目清單備案,拿到鑒定通知書后,在網上上傳資料給科工貿,預審通過再提交紙質資料,鑒定通過后再到稅局備案,這樣項目的研發費用才能在匯算清繳時加計扣除,專利證書是屬實質的創新證明,這個可以表示項目具含金量,可提高鑒定通過率

4,企業委托關聯企業發生的研發費用如何加計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40號)明確: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第三條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開展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可按規定稅前扣除;加計扣除時按照研發活動發生費用的 80%作為加計扣除基數中,所稱的“研發活動發生費用”是指委托方實際支付給受托方的費用。無論委托方是否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計扣除。委托方委托關聯方開展研發活動的,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提供研發過程中實際發生的研發項目費用支出明細情況。舉例說明如下:例:A、B均為境內居民企業,A企業2017年委托其B關聯企業研發,假設該研發符合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相關條件。A企業支付給B企業100萬元。B企業實際發生費用90萬元(其中按可加計扣除口徑歸集的費用為85萬元),利潤10萬元。2017年,A企業可加計扣除的金額為100×80%×50%=40萬元,B企業應向A企業提供實際發生費用90萬元的明細情況。分享到:根據相關規定,軒榮財務溫馨提示: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開展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可按規定稅前扣除;加計扣除時按照研發活動發生費用的 80 %作為加計扣除基數中,所稱的“研發活動發生費用”是指委托方實際支付給受托方的費用。無論委托方是否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計扣除。委托方委托關聯方開展研發活動的,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提供研發過程中實際發生的研發項目費用支出明細情況。例10:a、b均為境內居民企業,a企業2017年委托其b關聯企業研發,假設該研發符合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相關條件。a企業支付給b企業100萬元。b企業實際發生費用90萬元(其中按可加計扣除口徑歸集的費用為85萬元),利潤10萬元。2017年,a企業可加計扣除的金額為100×80%×50%=40萬元,b企業應向a企業提供實際發生費用90萬元的明細情況。
5,研發費用如何進行加計扣除
《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8]116號)第七條規定,企業根據財務會計核算和研發項目的實際情況,對發生的研發費用進行收益化或資本化處理的,可按下述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一)研發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允許再按其當年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的50%,直接抵扣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 (二)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該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根據上述規定,符合稅法規定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分為兩種:一是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二是形成可攤銷的無形資產。費用化的研發費用是在費用化當年實現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研發費用是在攤銷當年實現加計扣除。 比如2008年發生符合稅法規定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100元,其中20元屬于費用化支出直接計入損益,80元符合資本化條件,但至2008年12月31日,尚未形成可攤銷的無形資產,80元體現在“研發支出”科目余額中,那么2008年加計扣除的金額就是20元;2009年又發生40元研發費用,全部符合資本化條件,2009年3月1日研發完成,轉入無形資產120元,當年攤銷10元,那2009年計扣除的金額就是5元(10×50%)。《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8]116號)第七條規定,企業根據財務會計核算和研發項目的實際情況,對發生的研發費用進行收益化或資本化處理的,可按下述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一)研發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允許再按其當年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的50%,直接抵扣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 (二)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該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根據上述規定,符合稅法規定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分為兩種:一是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二是形成可攤銷的無形資產。費用化的研發費用是在費用化當年實現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研發費用是在攤銷當年實現加計扣除。 比如2008年發生符合稅法規定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100元,其中20元屬于費用化支出直接計入損益,80元符合資本化條件,但至2008年12月31日,尚未形成可攤銷的無形資產,80元體現在“研發支出”科目余額中,那么2008年加計扣除的金額就是20元;2009年又發生40元研發費用,全部符合資本化條件,2009年3月1日研發完成,轉入無形資產120元,當年攤銷10元,那2009年計扣除的金額就是5元(10×50%)。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所稱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以上就是有關“合作開發的費用如何加計?我單位與其他單位簽訂技術合作開發合同 合同約定有研發費用我單”的主要內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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