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什么是信貸資產轉讓?信貸資產轉讓的業務流程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信貸資產轉讓的業務流程
1、出讓方提前五個營業日向受讓方提交授信申請; 2、經受讓方審查同意后,取得授信額度,雙方簽訂《信貸資產轉讓合同》,實施信貸資產轉讓。
2,什么是信貸資產賣斷
簡單說就是債務轉讓一、信貸資產是什么? 又稱為信貸業務或貸款業務。信貸在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中是最主要的業務,我國的商業銀行約占到80%。這類資產風險較大,資產收益較高。 二、什么是信貸資產證券化? 根據央行近日發布的公告,我國將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 那么什么是信貸資產證券化? 銀行的信貸資產是具有一定數額的價值并具有生息特性的貨幣資產,因此也具備了轉化為證券化金融工具的可能性。在銀行的實際業務活動中,常常有存款期限短而貸款期限長或資產業務擴張需求快于負債業務提供的可能性等種種情況,這樣就產生了銀行的流動性安排和資產負債管理等新業務需求。從20世紀70年代后期開始,發達市場國家特別是美國出現了一種信貸資產證券化趨勢,其一般做法是:銀行(亦稱原始權益人)把一組欲轉換成流動性的資產直接或間接地組成資產集合(亦稱資產池),然后進行標準化(即拆細)、證券化向市場出售。從全球情況看,信貸資產證券化目前有代表性的模式大致有三種:一是美國模式,也稱表外業務模式,二是歐洲模式,亦稱表內業務模式,三是澳大利亞模式也稱準表外模式。這三種模式的主要區別是已證券化資產是否脫離原始權益人的資產負債表,資產證券化活動是直接操作還是通過一定的載體或中介進行。
3,信貸資產流轉就是信貸資產轉讓嗎
信貸資產轉讓是銀行業近年來新興的一種金融創新。作為資產負債管理工具、融資工具和風險管理工具,它有助于解決銀行在資本充足率和資本收益率之間的"兩難選擇",解決銀行負債和資產在利率和期限結構上的非對稱矛盾,尤其是不良資產的轉讓對于化解資產長期沉淀而形成的期限結構矛盾的功效就更為突出。固定資產要登總賬與明細賬(固定資產卡片),還有與固定資產相關的賬。具體內容如下:一、總賬 固定資產核算包括固定資產取得、折舊、改擴建、維修、處置,以及期末計價等。為進行固定資產的核算需設置“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工程物資”、“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清理”等總賬。二、固定資產明細賬 “ 固定資產”科目核算固定資產的原價,并按固定資產項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固定資產明細賬一般采用卡片的形式,也叫固定資產卡片。 固定資產卡片一般一式兩份,一份由使用部門登記保管,另一份由財會部門保管。 為防止固定資產卡片丟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還應設立“固定資產卡片登記簿”,逐一登記卡片的開設和注銷情況。 財會部門為了分類反映固定資產的使用、保管和增減變動情況,并控制固定資產卡片,還應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即固定資產的二級賬。“固定資產二級賬”應按固定資產類別開設賬頁。

4,銀行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與信貸資產轉讓區別在哪
一、銀行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是利息轉讓,信貸資產轉讓是本金加利息轉讓。二、收益權轉讓:通俗一點說就是把自己有收益權的東西的收益部分轉讓出去。比如投資者認為一個人的存款會產生收益,實際收益為利息,但這個人想馬上把收益拿到手,那投資者就可以考慮把這部分收益權轉讓出去,轉讓后,這個人立馬拿到投資者收益權的錢,本金還是這個人的,但中間過程的利息收益就歸投資者了。三、資產證券化:是以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為支持,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 資產證券化僅指狹義的資產證券化。四、自1970年美國的政府國民抵押協會,首次發行以抵押貸款組合為基礎資產的抵押支持證券-房貸轉付證券,完成首筆資產證券化交易以來,資產證券化逐漸成為一種被廣泛采用的金融創新工具而得到了迅猛發展,在此基礎上,現在又衍生出如風險證券化產品。一個利息轉讓,一個本金加利息轉讓。收益權轉讓:通俗一點說就是把自己有收益權的東西的收益部分轉讓出去。比如者認為一個人的存款會產生收益,實際收益為利息,但這個人想馬上把收益拿到手,那者就可以考慮把這部分收益權轉讓出去,轉讓后,這個人立馬拿到者收益權的錢,本金還是這個人的,但中間過程的利息收益就歸者了。資產證券化:是以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為支持,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 資產證券化僅指狹義的資產證券化。自1970年美國的國民抵押協會,首次發行以抵押貸款組合為基礎資產的抵押支持證券-房貸轉付證券,完成首筆資產證券化交易以來,資產證券化逐漸成為一種被廣泛采用的金融創新工具而得到了迅猛發展,在此基礎上,現在又衍生出如風險證券化產品。
5,信貸資產的轉讓業務的主要模式
信貸資產轉讓業務分為買斷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和回購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買斷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是指轉讓雙方根據協議約定轉讓信貸資產,資產轉讓后,借款人向受讓方承擔還本付息的義務。買斷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項下,債權人由出讓方轉讓為受讓方。這種轉讓方式也被稱為“真實出售”。回購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是指轉讓雙方根據協議約定在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轉讓信貸資產,同時出讓方承諾在約定的日期向受讓方無條件購回該項信貸資產。由于回購型業務所轉讓的信貸資產在到期前就已由出讓方購回,所以不辦理貸款檔案和法律文件的移交,付息的責任由出讓方承擔。目前我國大力發展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也是一種買斷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信貸資產證券化是將信貸資產轉移給一個特設目的主體(這種轉移可以采用轉讓方式,也可以采用信托方式),由特設目的主體以資產支持證券的形式向投資者發行受益證券,以信貸資產的現金流支付資產支持證券收益的方式。可以看出,信貸資產證券化區別于傳統的信貸資產轉讓業務之處即創新之處在于特設目的主體受讓了該筆信貸資產以后,以該筆信貸資產的現金流為基礎向投資者發行了受益證券。信貸資產轉讓業務之所以在國內迅速鋪開,規模迅速擴大,根本原因在于其對于信貸資產轉出方和轉入方都有突出的優勢。 信貸資產轉讓 (一)、對買斷型信貸資產的轉出方,信貸資產轉讓的意義在于: 改善資產流動性。轉讓方金融機構將期限較長的貸款 ,比如住房抵押貸款、銀團貸款等通過信貸資產轉讓市場出讓,取得最具流動性的現金,直接改善了銀行資產的整體流動性,便于實現資產與負債資金期限結構的匹配。 提高資本充足率 。一般工商業貸款都具有100%的風險權重,根據規定必須要保有不低于8%的資本凈額與之對應。而通過轉讓業務將部分貸款出讓后,這部分資產的風險權重降為零,可以有效減少對資本金的需求,從而提高資本充足率。在當前銀行資本金稀缺的情況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對于銀行來說具有直接的現實意義。 化解不良貸款,處置抵貸資產。銀行通過內部化解不良貸款的時間和空間有限,通過資產轉讓的方式進行外部處置,將不良貸款和抵貸資產以適當的組合和定價進行出售,能夠在較短的時期內大幅降低銀行資產的不良率。 減少信貸集中,調整貸款結構。傳統的調節信貸集中度和貸款結構的方式是壓縮和推出,加大了客戶資金鏈波動和信用風險,并造成了客戶流失。信貸資產轉讓提供了貸款集中度和結構管理的新手段,可以用不對客戶產生影響的方式實現銀行自身的貸款優化管理。 增加盈利渠道。對信貸資產轉讓業務進行科學的安排可以使銀行在實現某項調整的同時兼顧盈利。比如通過合理的貸款轉讓定價,能夠直接獲得業務收益;通過貸款出讓加速資金周轉,提高信貸業務總體收益;通過利率趨勢預測,在升息前出讓低息貸款并升息后重新放貸,取得利率變動收益等。 對買斷型信貸資產轉讓受讓方而言,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的優勢有: 擴展客戶基礎。受讓同業的信貸資產,相當于利用了同業的客戶資源發展自身業務,將業務內容進行推廣則可以發展成為業務聯營 。比如銀行受讓某財務公司的貸款,同時利用自身在網絡、結算、資金、業務功能等優勢,與財務公司一起為其客戶提供全方位服務便于受讓方發揮專業優勢。 信貸資產受讓業務有助于銀行在專業領域建立競爭優勢。專業領域是銀行在其提供服務的業務領域內,根據自身特點所形成的、具有較好的業務經驗和專業優勢的行業、區域的特定領域。在專業領域內,銀行不僅可以直接開發客戶發展信貸業務,還可以通過資產受讓從同業取得這類信貸,從而鞏固和擴大業務份額和實力。 (二)對于回購型信貸資產轉讓的轉出方,其轉出的意義在于: 獲得流動性。比如國家開發銀行等開展回購型間接銀團業務,將貸款份額出售給其他金融機構,獲得流動性。 增加中間業務收入。如一些貸款項目多的商業銀行,在貸款業務開展后以回購型間接銀團的方式將該貸款份額轉讓給其他金融機構,其貸款利率與其他金融機構受讓貸款份額之間存在一個差價,即為貸款轉讓費收入。轉出方在獲得流動性的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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