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什么是虛列成本?什么是虛列費用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什么是虛列費用
就是沒有實際支出 但有發票的吧就是沒有實際支出 但有發票的吧
2,財務處理上擠占和虛列的區別是什么
擠占:比如,資金有專門用途,但用于規定用途以外的其他方面就是擠占。虛列:本來沒有的成本費用支出,通過假票據等虛列支成本費用。擠占一般是行政管理機構或金融機構對資金或者費用的針對性審核;虛列則是稅務部門對業務真實性的界定,是重點檢查的對象。期待看到有用的回答!
3,成本結算依據不充分的能叫虛列成本嗎
什么叫不充分,不充分就是還不能確定,不能確定而計入成本就是虛列成本。招標暫列的目的,就是因為墻漆品種、面磚規格、檔次不好確定。結算可以視為正常工程內容,按合同約定的結算條款執行。虛列一般指多列,結算依據不充分可能形成的是成本列示有誤,能多能少

4,誰能給我解釋一下以購代領虛列支出是什么含義
以購代領:是買材料后就直接領用,未辦理驗收、入庫、出庫等手續。 不符合內控職責分離的原則。特權人員的購貨發票直接報銷,進入費用或成本,導致無法確認費用的合理性和成本的真實性,無內控是其弊端。不會一般都是想搞小金庫的,通過序列支出躲避審查再看看別人怎么說的。
5,請問什么叫虛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
你說的兩種情況都屬于“虛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并且都會被當作“偷稅”處罰的。具體情況為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六十四、六十五條規定。 第六十三條 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四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欠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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