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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股股東轉讓股份給實際控制人是為什么
沒有什么呀,這是按照公司的章程可以轉讓的,也許控股股東累了,想放一下,也許有其他的原因。這有了解內情的人才知道根本原因。可以,但在已經向證監會提出了上市申請以后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的。在申請前一年轉讓的,受讓方的拿到的股份在上市后要像控股股東一樣在三年內不能轉讓。
2,股權轉讓的理由有哪些
1、專注主業,清理副業2、產業轉型3、經營不善4、股東間經營理念發生分歧5、引進合作方(部分股權轉讓)等正當理由,主要是指一下情形:1. 所投資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虧損;2. 因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而低價轉讓股權;3. 將股權轉讓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4. 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3,華潤怎么成為萬科的第一大股東
王石通過多方考慮,主要根據自己的人才方向,決定保留地產、賣掉超市,結果萬佳超市就賣給了華潤,華潤超市連鎖中有不少店面的前身是曾屬萬科的“萬佳”改名換姓來的。其實王石幫萬科找“買主”不是一天兩天的事,而是從97年王石就有這個想法。王石本人自己都說與老東家深特發的的磕磕碰碰關系維持了17年。因為房地產開發是一項資金密集型行業,當年萬科一直希望打通增資擴股的渠道,獲得源源不斷的資金支持,但幾乎每次萬科擴股,第一大股東深特發都表現出來消極態度,讓信心爆棚的王石始終覺得有“一只無形的手掌”約束著自己地產雄圖步伐。又因為當時萬科的核心競爭力正面臨挑戰,市場營銷與物業管理方式被模仿,萬科需要再形成新的核心競爭力,首先要形成規模,形成區域市場壟斷。而土地和資金絕對是任何地產公司在任何時候最基本的要素。萬科如果要想發展的更好,王石認為必須換掉大股東或者引進更有實力的大股東這樣萬科才有更好的發展前途。就在那時,華潤浮現在了王石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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