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股東侵占超過股份的錢怎么辦?其他公司股東應該怎么辦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執行股東的股份可以轉讓給其他股東,也可以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需要其他股東的同意。不管如何,上述股份的轉讓,都需要股份轉讓股東的主動行為才能完成,二、股份能否降低或者收回有限公司股份的降低或者收回本質上都是股份的轉讓,股份的轉讓需要依法進行。
1、一股東作為經營方侵占公司財產,其他公司股東應該怎么辦?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問題?
感謝提出了很好的問題,在實踐中非常多發,我給很多公司擔任法律顧問時,都遇到過類似的問題。大家看新聞報道,也見過上市公司這樣治理相對規范的企業,也因為控制權的爭奪,出現了搶公章的鬧劇,因此,出現這樣的局面,對于企業經營者來講,妥善解決非常難,不是幾句話就能說清楚的,也不是簡單幾句法律條文能解決。建議,提問者聘請專業的律師參與,設計具體的解決方案,同時,希望能有請律師作法律顧問的意識,讓律師全面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這樣能最大限度防范這些風險,
但針對提出的問題,我也有一些想法和提問的朋友交流。作為公司的股東,創辦公司一定是為了合作共贏,為了商業利益,誰也不是為了互相爭斗,為什么出現分岐,一定有原因。我的觀點是,解決困局,一定要圍繞雙方出現分岐的原因來思考,任何合作,必然有分岐,徹底解決分岐是不可能的,只有求同存異也是正途。因此,談判兩個字為什么會存在,說明雙方存在互相理解和接受的可能,只有在談判沒有任何機會的情況下,我們才選擇開戰,只要開戰,互有死傷是必然的結果,
2、公司兩股東各占有50%股權,執行股東涉嫌非法侵占,如何降低甚至收回股權(股份)?
一、執行股東涉嫌非法侵占,就追究其侵占的法律責任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如果股東利用其職務之便,侵吞了公司的資產,就舉報到公安部門,構成犯罪的,就由股東承擔職務侵占罪的刑事責任,如果公司執行董事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了損失,公司不能起訴的,股東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公司執行董事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股東責任的承擔,主要的依據是《刑法》和《公司法》的規定,視執行董事的具體行為決定其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二、股份能否降低或者收回有限公司股份的降低或者收回本質上都是股份的轉讓,股份的轉讓需要依法進行,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因此,執行股東的股份可以轉讓給其他股東,也可以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需要其他股東的同意。不管如何,上述股份的轉讓,都需要股份轉讓股東的主動行為才能完成,而一方股東并沒有權利強制另一方轉讓其股份。除非公司章程有約定,公司章程有約定,可以要求按照約定執行,對方不執行,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3、公司兩股東各占有50%股權,其法人股東為了便于自己報銷發票,撇開非法人股東自行審核,怎么辦?
這種事情確實很難辦,并不是財務的問題,財務確左右為難,法人股東為了便于報銷發票,想撇開另一位股東簽字,我們可以分析下這件事情可能存在的原因:1.法人股東經常報銷一些私人開銷的東西,受到了非法人股東的質問,而法人股東自己又覺得,我為公司付出那么多,你就等著收錢,我多報銷點算什么?2.法人股東報銷的一些正常開銷的問題,受到了非法人股東的猜忌,法人股東感覺自己很委屈,覺得自己做事還受到別人的猜忌,不信任,
兩個股東之間出現了隔閡,那么他們坐下來談的可能性不大,我的建議是:1.縣官不如現管,法人是企業的管理者,股東是企業的投資者,聽從法人的話,你的日子更好過,同時也合情合理。2.捅破這層窗戶紙,制造一個只有你跟兩個法人在場的時候,提出這件事情,3.單獨找非法人股東,告訴他你的難處,讓他理解,并告訴他我會認真審核法人的報銷單,如果出現大額和不靠譜的報銷時,會告知非法人股東,而我現在只能聽從法人的命令。
以上就是有關“股東侵占超過股份的錢怎么辦?其他公司股東應該怎么辦”的主要內容啦~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