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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全擔保書
首先寫申請書,擔保人:(基本情況),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擔保人愿做被擔保人的擔保人,為被擔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做如下擔保:
一、擔保人負擔采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費用;
二、如被擔保人訴訟財產保全申請錯誤,擔保人愿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損失。
三、將擔保人定期(存折,現金χχ萬元)交你院作抵押,可從中支付一、二項所需費用。
此致
xxx人民法院
擔保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財產保全擔保書北京法院
財產保全擔保書應寫明:申請人因與被申請人什么什么糾紛一案向某某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申請原因;具體請求;對該申請提供的擔保;申請錯誤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財產保全擔保書誰是擔保人
訴前保全擔保人可以是本人。訴訟財產保全主要根據當事人的申請而采取,但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采取訴訟保全措施。
申請必須向受訴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訴法院申請訴訟財產保全。財產保全除了提供相應的擔保外,是要根據保全財產的申請數額收取一定的費用的,而財產保全的費用通常會由敗訴方承擔,但也和訴訟費用一樣,是必須由申請方先行墊付的。
財產保全擔保函
1、申請人向擔保公司提供《財產保全擔保申請書》及相關資料; 2、擔保公司審查資料,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 3、受理后,擔保公司與申請人簽署《委托擔保合同》
; 4、申請人向擔保公司繳納擔保費用; 5、擔保公司向人民出具《擔保函》
; 6、案件判決生效,擔保公司憑生效的法律文書與解除擔保責任。
訴訟財產保全擔保書
訴前財產保全,由申請人填寫或委托代理人填寫,法院受理后,15日內必須向人民法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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