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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有關系么
增值稅是商品購銷的價外稅,與企業利潤是脫鉤的,一般情況下與企業所得稅沒有什么關系。但是,購買貨物,在180天內,進項增值稅沒有得到認證,或意外的物品損失,用貨物建房屋建筑等,進項增值稅不能抵扣,企業就要自行消化進項增值稅,減少企業利潤了。相當于企業要多繳納增值稅,國家少收企業所得稅。供參考。
2,企業所得稅與營業稅的關系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納稅人范圍比公司所得稅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是1994年工商稅制改革后實行的,它把原國營企業所得稅、集體企業所得稅和私營企業所得稅統一起來,形成了現行的企業所得稅。它克服了原來按企業經濟性質的不同分設稅種的種種弊端,真正地貫徹了“公平稅負、促進競爭”的原則,實現了稅制的簡化和高效,并為進一步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營業稅(Business tax):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營業稅屬于流轉稅制中的一個主要稅種。兩者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但都屬于我國稅收當的兩個大稅種
3,會計問題企業所得稅是怎么來的跟利潤總額和盡利潤有什么關系
所得稅的計算其實就是用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等于企業的利潤總額+調增 -調減凈利潤就是用企業的利潤總額減去所得稅, 就是這些 合理避稅其實根據稅法上的一些不清楚或者別的什么漏洞來進行避稅, 這些不違法, 但有鉆法律空子的嫌疑企業所得稅是根據企業依據會計準則的會計利潤,然后根據稅法的規定進行調整計算出應納所得額,再乘以稅率就是企業所得稅。凈利潤=利潤總額-所得稅。合理避稅就是根據稅法上的一些免稅和稅收優惠以及相對與會計上的一些不同規定進行合理籌劃企業所得稅是根據企業的利潤總額,按照稅法進行調整后,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所得額乘以稅率就是應納的所得稅。利潤總額減去所得稅就是凈利潤。至于合理避稅你可以請一位注冊稅務師根據你的具體情況進行籌劃。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凈利潤=利潤總額-所得稅
4,企業所得稅是根據什么來計算的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于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公式中的減免稅額和抵免稅額,是指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國務院的稅收優惠規定減征、免征和抵免的應納稅額。所以企業所得稅的計算為: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收入減去稅法允許扣除的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后為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收入總額-準予扣除項目金額)*稅率內資和外資企業所得稅統一,稅率都是25%,小型微利企業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20%,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所得稅15%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公式中的減免稅額和抵免稅額,是指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國務院的稅收優惠規定減征、免征和抵免的應納稅額。

5,請問企業所得稅是根據什么來算的
企業所得稅分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兩種,后者是由于規模小,核算不健全,稅務局會核定一個征收率,再按收入(成本)計算出應納算所得額,再乘以稅率得出。查賬征收是根據企業會計利潤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實際上就是把會計利潤轉換成稅法利潤),再乘以稅率得出的。如果核算健全,用查賬征收好。但是會計工作量會較大。核定征收相反。企業所得稅是從利潤總額中算出來的.小企業的稅率是20%,一般納稅人企業的稅率25%,當然也有的稅務局給企業定稅,不管你有不有盈利都要交所得稅。定多少,就看企業和稅務局的關系了。計算公式是:利潤總額*適用稅率。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應稅所得額=企業利潤±納稅調整額。 2、實際上有可能是收入的百分比,因為在稅收工作中,有些納稅人不建立賬簿的,稅務機關是采取核定征收來計算的,那就是按收入的百分比來計算的。即: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收入×負擔率,或者: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收入×核定率×適用稅率 企業的利潤總額乘以稅率就是企業所得稅
6,企業所得稅的來源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的比例稅率。 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稅率是33%,另有兩檔優惠稅率,全年應納稅所得額3-10萬元的,稅率為27%,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以下的,稅率為18%;特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的高新技術企業的稅率為15%。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稅。新所得稅法規定法定稅率為25%,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一致,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為15%,小型微利企業為20%,非居民企業為20%。含義: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納稅人范圍比公司所得稅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是1994年工商稅制改革后實行的,它把原國營企業所得稅、集體企業所得稅和私營企業所得稅統一起來,形成了現行的企業所得稅。它克服了原來按企業經濟性質的不同分設稅種的種種弊端,真正地貫徹了“公平稅負、促進競爭”的原則,實現了稅制的簡化和高效,并為進一步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納稅人: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 征稅對象: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7,關于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表上沒有單獨欄次反映彌補虧損的,直接在“實際利潤額”欄內沖減。根據“國稅函〔2008〕635號”文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第4行“利潤總額”修改為“實際利潤額”。填報說明第五條第3項相應修改為:“第4行實際利潤額:填報按會計制度核算的利潤總額減除以前年度待彌補虧損以及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后的余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比照填報。房地產開發企業本期取得預售收入按規定計算出的預計利潤額計入本行。” 2、注意:如果是當年的虧損,直接累計沖減即可;跨年彌補虧損,必須是彌補經過年度匯算清繳調整以后的“稅務虧損”,也就是以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主表第23行“納稅調整后所得”的數據為準。 沒完成年度匯算清繳的企業,因尚未確定“納稅調整后所得”,一季度申報企業所得稅時不得彌補上年虧損。企業所得稅按規定是地方稅務局征收的,但也有部份企業是地稅委托國稅代征的,因此,現在國、地稅都有征收企業所得稅,但國稅征收的,地稅不再征收,地稅征收的,國稅不再征收了。根據2008年1月1日實施的新的企業所得稅法,現行稅法取消了外資企業所得稅法,內外資所得稅法合并,并統一征收率為25%,因此你上面提到的33%還是老的所得稅法征收率,現在已不再采用。對于征收方式,目前稅務局基本采用二種方法:一是查賬征收,即按企業財務報表上的賬面利潤數額,再按所得稅法的要求進行納稅調整,然后按調整后的利潤繳納25%的所得稅。二是核定征收,這是對一些建賬和財務核算不太健全,以及小規模的企業征收所得稅的一種方法,即由稅務局根據企業的行業然后核定一個利潤率,然后根據銷售收入乘以利潤率,得出利潤數額,再征收25%的所得稅。因此你上面所說的損益表內的所得稅其實是沒有區別的,只是征收方式不同而已。對于上面的解釋你應該明白了吧,如有問題,歡迎繼續追問,謝謝采納!沒有處別,所得稅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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