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辦稅人員是什么?辦稅人員和開票人有什么區別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辦稅人員和開票人有什么區別
開票人和辦稅人可以是同一個人。辦稅員就是公司指定去辦理相關稅務業務的人員,比如說買發票等,可以是會計,可以是出納等等。開票人又稱發票人。票據的當事人。即在各種有價證券(主要是本票、匯票和支票)上簽名發行證券的人。發票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銀行、商店及公司企業。由于開立的票據性質不同,付款的方式不同,因而發票人也不同。在本票,發票人即自己承諾付款的人,為本票的主債務人。采用發票人方法的目的在于使票據發行或結算過程中債權或債務人清楚、明確,以免發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2,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區別
一、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的區別在于職能的不同。 1、財務負責人是全面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與監督工作的人。負責對會計及其他有關財務人員的業務指導。職位大于辦稅員。 2、辦稅人主要負責公司的稅務方面工作,非會計人員也可。例如去國地稅購買發票、申報繳納稅款等業務。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各省國家稅務局、各地方稅務局決定實行辦稅人員實名辦稅。辦稅人員實名辦稅的含義: 辦稅人員實名辦稅是指稅務機關在辦稅人員身份明確的情況下受理納稅人涉稅事項。辦稅人員是指納稅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財務負責人、辦稅員、稅務代理人和經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授權的其他人員。 三、財務負責人可以是辦稅人,辦稅人也可以是財務負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

3,辦稅人員承擔什么責任
辦稅人員的責任視辦稅人員行為而定。具體來說:辦稅員是指納稅單位辦理納稅事項的人員。實踐當中,辦稅員在辦理納稅具體事項時,存在偷稅漏稅的情況,而如果辦稅人在履行職務期間偷稅漏稅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根據其逃稅金額的不同,處以三到七年的刑罰。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逃稅罪】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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