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地稅定額票可以用到什么時候?廣東省地稅買的發票最遲可以用到什么時候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廣東省地稅買的發票最遲可以用到什么時候
這個是電子類其他發票,,,最晚到2016年8月30日止
2,地稅監制的定額發票7月份還能用嗎
地稅發票,從2016年6月30日起停止使用。親 我司 有
3,地稅印制車輛通行費發票可以用到什么時候
2016年6月30日之前可以使用,7月份就不能再使用了。您好,我司有再看看別人怎么說的。

4,地稅的定額發票可以用到什么時候
營改增后,5月1日起,原地稅營業稅發票將停止使用,試點納稅人已領取地稅機關印制的發票以及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
5,今年開的地稅發票能用到什么時候
1、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稅機關不再向試點納稅人發放發票。 2、試點納稅人已領取地稅機關印制的發票以及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況經省國稅局確定,可適當延長使用期限,最遲不超過2016年8月31日。 3、納稅人在地稅機關已申報營業稅未開具發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補開發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按照營改增的稅收政策規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稅機關不再向試點納稅人發放發票。2016年4月30日之前納稅人已領取地稅機關印制的發票以及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可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 特殊情況(諸如醫院、博物館等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的納稅人使用的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經省國稅局確定,可適當延長使用期限,最遲不超過2016年8月31日。
以上就是有關“地稅定額票可以用到什么時候?廣東省地稅買的發票最遲可以用到什么時候”的主要內容啦~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