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727 證券簡稱:魯北化工 公告編號:臨2015-001
山東魯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轉讓參股公司股權的進展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
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山東魯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山東產權交易中心以
公開掛牌方式轉讓持有的山東魯薩風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魯薩風電”)30%
股權。成交價為人民幣1200萬元。
●本次交易未構成關聯交易。
●本次交易未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本次以公開掛牌方式轉讓持有的魯薩風電30%股權事項已經2014年12月11
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
公開掛牌方式轉讓魯薩風電30%股權的議案》。魯薩風電股東全部權益評估基準
日的市場價值為3,500.00萬元。股東全部權益評估價值較調整后賬面價值評估增
值895.34萬元,增值率為34.37%。對應的標的股權評估值為1050萬元。公司將上
述標的股權以1200萬元的價格在山東產權交易中心進行公開掛牌交易。詳見公司
發布于《中國證券報》 《上海證券報》 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
、 、 (
臨2014-048《關于以公開掛牌方式轉讓參股公司股權的公告》。
至掛牌期滿,只征集到一家受讓方,受讓方為湖南博發新能源投資開發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博發投資”),根據有關規定,本次轉讓以協議轉讓方式進行,
雙方已于2015年1月14日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經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審核鑒章
生效,成交價為人民幣1200萬元。
二、交易對方當事人
1、受讓方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湖南博發新能源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金泰路199號湘江世紀城鴻江苑6棟2202
法定代表人:朱巍
注冊資本:2000萬元人民幣
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范圍:實業投資;能源技術研究、技術開發服務;機電產品、建材、裝
飾材料、環保設備的批發;化工產品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
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2、受讓方主要財務指標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博發投資總資產為2,157.09萬元,總負債為142.97
萬元,凈資產為2,014.12萬元,2014年度營業收入109.31萬元,利潤總額18.83
萬元,凈利潤14.12萬元。
3、受讓方通過交易中心以公開掛牌方式征集,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也
不存在產權、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的其它關系。
三、 交易合同的主要內容及履約安排
1、合同主體:公司及博發投資
2、產權轉讓標的:
轉讓方持有的魯薩風電30%國有股權。
轉讓標的尚未作過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該產權上設置質押或任
何影響產權轉讓或股東權利行使的限制或義務。轉讓標的也未被任何有權機構采

取查封等強制性措施。
3、轉讓價格:1200萬元。
4、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受讓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產權轉讓價款匯入山東產權交易
中心在銀行開立的交易資金結算專戶,由山東產權交易中心負責將產權轉讓價款
支付給轉讓方。
5、債權、債務處理方案
受讓方受讓該標的后,標的企業法人資格存續,受讓方承諾標的企業繼續承
接原有債權債務及或有負債。
6、轉讓標的的交割事項:
雙方友好協商、共同配合,由轉讓方于本合同項下的產權交易取得產權交易
憑證后10個工作日內,到有關部門辦理完成產權的變更登記手續。
雙方約定,自評估基準日起至產權變更登記完成日止,期間發生的盈利或虧
損及風險由受讓方承接。
7、產權轉讓的稅費負擔
(1)、本產權交易行為涉及的稅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繳納。
(2)、本產權交易行為所涉及的有關費用,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約定,由雙
方各自承擔。
8、合同生效條件和生效時間: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并經山東產權交易中心
審核鑒章之日起生效。
9、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發生違約行為,都必須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
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如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產權轉讓價款,每逾期1天,應按全部
轉讓價款的(1‰),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產權轉讓價款的,經催告后,受讓方仍未履行上述
付款義務的,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讓方按照全部轉讓價款的 1‰)
(
承擔違約責任。
(3)、轉讓方未按期交割產權轉讓標的,每逾期1天,應按全部轉讓價款的
(1‰)向受讓方支付違約金。
轉讓方未按期交割產權轉讓標的的,經催告后,轉讓方仍未履行上述交割產
權義務的,受讓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轉讓方按照全部轉讓價款的(1‰)
承擔違約責任。
(4)、標的企業的資產、債務等存在重大事項未披露或存在遺漏,對標的
企業造成重大不利,或影響產權轉讓價格達20%以上的,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
并要求轉讓方按照轉讓價款的20%承擔違約責任。受讓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
求轉讓方就有關事項進行補償。
經雙方協商,也可約定其他賠償方式。
四、涉及股權轉讓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股權轉讓不涉及人員安置、土地租賃等情況,股權轉讓所得款項將
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五、本次股權轉讓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股權轉讓預計為公司帶來約380萬元的投資收益,對公司本年度利潤的
影響將以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結果為準。
特此公告。
山東魯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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