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指數怎么算,繳費基數是多少?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這個話題。首先我們要知道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一般來說,我們國家的社會平均工資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在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來計算的。也就是說,如果你的月收入是5000元,那么你的繳費基數就是5000×60%=3000元。當然,這種情況是不包括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因為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按照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來計算的。
一:月平均繳費指數怎么算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至規定退休年齡為止。參保人員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從1997年起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
二:本人平均繳費指數怎么算
計算公式為: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1+a2/A2+……+an/An)÷N 公式中,a1、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 A1、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 N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擴展資料:
根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五條 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二)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
(三)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
三:退休繳費指數怎么算
我對新的養老金計發寫過一篇理解稿,請參考:第一步,理解什么是指數化:這個概念很重要。我們在計算整個連續繳費年限的平均繳費工資(其實就是社保基數)時,如果使用簡單的算術平均是不合理的,因為每年整個北京市的水平不一樣,去年的1000元與今年的1000元代表的在整個市的水平是不一樣的。這里的1000元是絕對數,兩個絕對數之間簡單相加再平均不能真實反映繳費工資水平。所以我們就把繳費工資指數化,把絕對數變成相對數。辦法就是用當年繳費工資除以對應年份職工平均工資(實際操作中:社保基數÷社平工資),所得是一個比值,>1表示繳費工資高于社平工資,<1表示低于社平工資;而比值的大小,則表明了該職工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相對位置。而把歷年的繳費工資指數(因為這是相對數,所以簡單相加并不會產生前述1000+1000的錯誤)求平均值,則得出整個繳費年限中該職工的繳費工資相對社會平均水平是怎樣一個相對位置。把上述語言數學化,就得出了繳費工資平均指數的計算公式:c代表社平工資,x代表繳費工資基數,則繳費工資指數=xn/cn-1··········(式一)有人會問,這里怎么是n和n-1啊?因為職工當年(第n年)的社保基數是按照該職工上一年(第n-1年)平均工資核定的,所以當然應該比上上一年社平工資啊!式一只是某一年的指數,把每一年的指數做算術平均,就得出了繳費工資平均指數的計算公式:繳費工資平均指數=(第1年指數+第2年指數+……+第n年指數)÷n即=(xn/cn-1+……+x3/c2+x2/c1+x1/c0)÷n因為我們計發養老金時以現在的貨幣水平來發放,所以用現在的水平水平乘上整個繳費年限內基數平均指數,就得出了整個繳費年限內繳費工資的指數化平均值:指數化月均繳費工資=退休時上年社平工資×繳費工資平均指數綜合來看,其實這個做法就是來源于金融學領域計算貨幣現值的方法,使歷年繳費工資平均值更科學更準確。繳費基數:(實際上年月平均工資)被保險人本人月平均工資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被保險人本人月平均工資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也不作為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基數。被保險人無法確定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新招人員、失業后再就業人員以本人到企業工作第一月的工資作為當年繳費工資基數并按規定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第二年繳費工資基數按本人上一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確定)當地的社保繳費基數 您可以撥打12333咨詢
四:養老金個人繳費指數怎么算
很多人在計算養老金時,會遇到一個名詞叫做“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大多數人只是直接看到具體值,并不知道這個數值是如何計算的。讓我們從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算公式仔細解釋一下。
平均繳費指數怎么算?
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計算公式,一般只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個別1997年以前參加工作的老人會有過渡性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全國是統一的。

基礎養老金等于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實際上就是繳費指數之和÷繳費年限。
繳費指數,正常來講,等于某一年所有繳費月數的月繳費基數之和÷當年的社平繳費基數。
比如說2020年,某省的社平繳費基數是6萬元。這樣當地的月平均社平繳費基數是5000元,60%最低月繳費基數是3000元。
如果我們只是繳費了6個月,還是按照60%基數繳費,這樣我們當年的繳費月數的月繳費基數之和就是3000元×6,結果是18,000元。
當年的繳費指數,就等于18,000元除以6萬元,結果就是0.3。
如果說我們所有繳費年限的繳費指數之和最終是12,繳費年限是20年,這樣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等于12÷20,結果是0.6。
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往簡單了說,實際上就是我們的平均繳費檔次。如果我們始終按照100%繳費檔次繳費,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1。但是,平均繳費檔次概念比較模糊,不如上面的計算模式具體、清楚、明白。
常犯的誤區。
人們常犯的錯誤是:最后一年按照最高檔次基數繳費,就可以提高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可是很多人誤認為會將最后一年的繳費檔次作為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
比如說,一個人2021年3月份退休,這三個月按照300%檔次繳費,計算基礎養老金時,平均繳費指數會是3嗎?當然不是。
最后一年假設月社平繳費基數為6000元,年社平繳費基數為72,000元。300%繳費的繳費基數為18,000元,三個月合計為5.4萬元。這樣最后一年的繳費指數只有5.4萬元除以7.2萬元,結果是0.75。
假設前20年繳費指數之和是12,平均繳費指數是0.6。2021年又多繳了三個月,繳費年限變成20.25年,繳費指數之和變成了12.75。這樣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實際上就是12.75÷20.25,結果約等于0.63。跟個人錯誤理解的平均繳費指數3差的好遠好遠。
計算養老金的時候,我們可以算出:原先繳費20年,平均繳費指數0.6,可以領取16%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現在繳費20.25年,平均繳費指數是0.63,退休可以領取16.5%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養老金差距只有0.5%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實際上,如果我們按照300%基數繳費12個月,可以領取2%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三個月可不就是0.5%嗎?
所以說,我們的養老金待遇計算,實際上是累積算出來的。一個一個月的相加最終而成,試圖以最后幾個月或者幾年提升繳費基數,以期望大幅提高養老金待遇,其實都是無用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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