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什么意思,這樣才能更好的理解。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首先,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是指國家通過建立社會統籌制度,實現養老保險制度的全覆蓋,從從而實現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平、公正、公開。其次,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參保人員退休后的基本養老金,以及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離退職工提供生活補助。最后,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的投資運營,可以通過購買國債、銀行理財產品等方式進行投資,從而增加社會財富。
一:養老保險統籌外什么意思
所謂全國養老保險統籌就是全國統一政策,統一資金,統一管理,統一計算辦法,現在我們國家因為地域發展不平衡,還達不到全國統籌的條件,都是各個省市自治區進行統籌,個別的還有市級統籌,各自為政,政策不統一,計算辦法不統一,資金管理還是各個地區自己管理,缺口報請國家撥款
二: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什么意思?
2022年開始,我國全面推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各地的養老保險信息系統逐步接入人社部平臺,有關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信息實現了全國的互聯互通。
除此以外,我國早就在2018年建立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的中央調劑制度。調劑比例逐漸從3%增長至4.5%,2021年調劑總規模達到了9,300億元。按照財政部公布的2022年全國統籌調劑資金上繳下撥情況表,廣東省、北京市等地區是凈貢獻最大的地區,預計2022年上繳總調劑資金達到2,175億元。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非常復雜,僅僅這兩個制度也只是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一部分而已。按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實施方案》,僅統一養老保險政策方面就包括了養老保險的繳費費率、繳費基數、計發基數、待遇項目和待遇調整等各項政策。于是有的人提出,養老保險計發基數能夠全國統一嗎?比如說執行1萬元的標準?
說實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最終目標,是要實現繳費基數全國統一,但是短時間內并沒有規劃。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的目標,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十四五期間主要是統一參保繳費和待遇調整等政策。
目前來講,參保繳費的基數都是以各省級地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核定的上下限,各地確實相差很大。比如說山東省2022年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為3980元至19899元,而上海市則是6520元至34188元。繳費基數是養老金計發的基礎,在繳費基數上下限還沒有統一的情況下,很難實現計發基數的統一。
相對來說,目前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全國已經基本統一,個人負擔本人繳費基數的8%,用人單位承擔繳費基數的16%。不過廣東、浙江等一些地區繳費比例還存在著14%的情況,但是最終目標還是會過渡到16%的。

關于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調整政策,目前都是由人社部、財政部每年統一發布養老金調整的通知。每年養老金調整通知中,都會規定養老金調整的開始時間、總體調整比例、調整人員范圍、調整的基本方式、調整的資金要求等等具體要求。基本上也可以說實現了調整政策的統一。
說實話,未來統一養老保險的計發基數肯定是未來的大方向。在目前各地養老金計發基數不同的情況下,出現了相同繳費基數、相同繳費錢數,養老金待遇不同的情況,這就屬于制度需要發展完善的地方了。
比如說同樣是按照6000元基數繳費,在A地養老金計發基數為6000元,在B地養老金計發基數為1萬元。計算養老金的時候,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是一樣的。但基礎養老金部分如果在A地退休,6000元基數繳費是100%檔次,每繳費一年領取1%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即60元。如果是在B地退休,6000元基數繳費是60%檔次,每繳費一年,領取0.8%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即80元。所以,相同基數、繳費相同,養老金不一樣的。
但是,統一后的養老金計發基數肯定會超過1萬元的。目前已經有12個地區公布了2022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養老基金計發基數最低的地區是黑龍江省是5865元,最高的地區是上海市是11396元,相差近一倍,北京市也達到了11082元。已經超過1萬元的地區不可能降低計發基數的。
總體來說,未來統一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其實也是一個非常復雜的過程,既要考慮到歷史因素,又要考慮到各方利益,但相信國家會拿出最優解的,未來會越來越好。
三:養老保險統籌區什么意思
搜一下:移出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是什么意思移出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意思,就是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移出出去,不在統籌范圍之內
四:養老保險進統籌什么意思
老統籌主要是社會統籌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社會統籌是實行的現收現制度,個人的繳費則是使用的基金積累制。養老統籌也就是常說的養老保險統籌,表示的是在一定的范圍內,統一規劃個人的養老保險的征繳以及管理和使用。每個統籌區各自負責本區域養老保險基金的平衡,結余主要歸本統籌區支配和使用,缺口一般都需要本級政府和本級財政填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1、所謂統籌,就是在一定的范圍內,統一籌劃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和使用。每個統籌區各自負責本區域養老保險基金的平衡,結余主要歸本統籌區支配和使用,缺口一般都需要本級政府和本級財政填補。如果參保人員要在不同統籌區之間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就有可能影響到這兩個統籌區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和使用,因此,大多數統籌區都不支持養老保險關系的“無障礙”轉移,而是要附加一些條件,減少可能的損失,例如,要求參保人員在轉入地累積繳納5~10年保費,才能在退休之后享受轉入地的養老待遇。2、對于流動比較頻繁的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來說,這樣的條件很難滿足,因此,很多人寧可退保。這些人現在都還比較年輕,隨著他們年齡增長,因為養老保險關系不能順利轉移而造成的保障不足就會成為日益突出的問題。在經濟較為發達、勞動力流動較為頻繁的發達地區,除三個直轄市和福建省實行省級統籌之外,其余都以縣級統籌為主。這種狀況使得問題變得更為普遍和重要。3、如何實現養老保險關系在不同統籌區之間的順利轉移?很多地區采取措施減少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中的障礙。還有專家建議,在不改變統籌層次的前提下,通過改進保費征繳和待遇發放的方式,使養老保險關系能夠順利轉移。但這些方法都不能真正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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