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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4日,上海徐家匯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2017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授權公司管理層運用閑置自有資金投資固定收益類或承諾保本產品的議案》,同意公司可使用不超過人民幣捌億元閑置自有資金投資固定收益類或承諾保本產品。公司管理層可在上述授權額度內購買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固定收益類或承諾保本產品,不得進行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定的風險投資,上述投資額度內資金可滾動使用。授權期限自2018年4月24日起至2018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
根據上述決議,2018年9月27日,公司與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下稱“浙商銀行”或“發行人”)簽訂了《浙商銀行掛鉤Shibor利率人民幣存款協議(適用于單位客戶)(協議編號:SHFHB2018001)》,運用陸仟捌佰萬元人民幣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
本次理財產品投資前,公司已累計運用閑置自有資金柒億叁仟貳百萬元;本次理財產品投資額陸仟捌佰萬元,總投資額未超過捌億元授權額度。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理財產品主要內容
(一)浙商銀行掛鉤Shibor利率人民幣存款協議(適用于單位客戶)(協議編號:SHFHB2018001)。
1、認購資金總額:人民幣陸仟捌佰萬元。
2、產品期限:182天。
3、投資收益支付:該產品為保本浮動收益型產品
本產品的本金和收益在產品到期日由浙商銀行一次性支付
4、提前終止約定:本產品不可提前支取。
5、資金來源:公司閑置自有資金。
二、產品風險提示
1、利率風險:本存款產品利率掛鉤Shibor 3M利率。當Shibor 3M利率發生波動時,可能導致本存款產品利息發生相應變化。
2、法律風險:本存款產品是針對當前政策法規設計的,相關政策法規變化將可能對本存款產品的運作產生影響。
3、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由于地震、火災、戰爭、非雙方引起或能控制的計算機系統、通訊系統、互聯網系統、電力系統故障等不可抗力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可能導致該產品的本金及收益發生損失。
三、公司與浙商銀行無關聯關系。
四、防范風險措施
1、公司董事會授權管理層行使投資決策權和監督權,公司財務部門應當及時分析和跟蹤理財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并及時向管理層報告,管理層發現已有不利因素或者判斷或有不利因素的,應當及時采取對應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2、根據公司對投資理財的相關管理制度建立管理臺賬和會計核算科目,做好資金使用的賬務統籌核算工作。
3、公司內審部門負責對投資理財資金使用與保管情況進行審計監督,每個季度末應對所有理財產品投資項目進行全面檢查,并根據謹慎性原則,合理預計各項投資可能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并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報告。

4、針對操作人員風險,公司實行崗位分離操作,實現投資審批、資金出入賬、申購贖回操作的分離,同時由專人負責保管資金賬戶密碼并定期修改。
5、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6、公司將根據監管部門規定,在定期報告中詳細披露報告期內理財產品投資以及相應的損益情況。
五、本次公告日前12個月內投資理財產品情況
上述公告刊載于相應日期的指定媒體《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六、對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的影響
1、公司投資標的為本金保障型理財產品,與證券投資相比風險可控。另外,公司運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本金保障型理財產品投資是在確保公司日常運營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實施的,公司管理層已進行充分的預估和測算并且做好了相關的資金安排,不會影響公司日常資金的正常周轉,亦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開展。
2、通過適度理財,可以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效益,同時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為投資者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七、專項意見
1、獨立董事意見:詳見2018年3月31日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刊登的《獨立董事對2017年度相關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
2、監事會意見:詳見2018年3月31日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公告》。
八、備查文件
1、《關于授權公司管理層運用閑置自有資金投資固定收益類或承諾保本產品的公告》;
2、《公司2017年度股東大會會議決議》;
3、《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4、《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5、《獨立董事對2017年度相關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匯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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