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id="bffd9"><cite id="bffd9"></cite></p>

      <cite id="bffd9"><b id="bffd9"><thead id="bffd9"></thead></b></cite>
        <output id="bffd9"><cite id="bffd9"></cite></output>

              <p id="bffd9"></p>

                    <p id="bffd9"></p>
                    只發布交易干貨的網站
                    用實戰期貨交易系統和心得助你重塑交易認知

                    +1分期貨開戶,保證金無條件+1%

                    點擊查看最新手續費保證金一覽表

                    設立是什么意思?設立是什么意思

                    設立是什么意思,為什么要設立這個機構?這個機構的職責是什么?我們一起來看一下。首先,我們要知道,這個機構是干什么的?它主要是負責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社會保險、職稱評定、教育培訓、檔案管理、安全生產、計劃生育、黨群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其次,我們要知道,這個機構的職職能是什么,它主要負責什么工作,這些工作的具體內容是什么,是否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

                    一:設立是什么意思

                    第五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擅自設立保險經紀公司的,予以取締,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第六十條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或

                    二:登記設立是什么意思

                    一、問題的提出

                    《物權法》第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變更了《擔保法》第四十一條:“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的規定。也就是說,《物權法》對合同效力與物權效力進行區分。

                    抵押人和債權人簽署《抵押擔保合同》但是未依法辦理登記手續,雙方簽署的《抵押擔保合同》不因未辦理登記手續而無效。但是依據《物權法》第九條第一款:“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抵押權屬于《物權法》明確規定的擔保物權,未辦理登記并不能依法設立抵押權。問題是,債權人和抵押人簽署合法有效的《抵押擔保合同》,未辦理抵押登記,抵押人能夠據此主張免除抵押擔保責任嗎?抵押人應當承擔什么責任呢?

                    二、典型案例

                    1.最高法(2016)最高法民再416號——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韶關市分行與張掖凱航置業有限公司、佛山市金塘海貿易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申訴、申請民事判決書(裁判日期:2016年12月21日)

                    基本案情:金塘海公司向建行貸款,建行與凱航公司簽訂《最高額抵押合同》,約定凱航公司以其所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擔保責任的最高限額為6000萬元整。同時約定,如果因凱航公司的原因導致抵押權未設立,且凱航公司與債務人不是同一人,建行有權要求凱航公司在本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對擔保的債務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責任。涉案兩宗土地因政府土地規劃調整需要先換發土地證導致未能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裁判規則:根據《物權法》第九條第一款之規定,案涉兩宗土地因未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未能有效設立。因此,建行韶關分行對涉案兩宗土地不享有抵押權。其中有政府調整土地規劃導致需換領新證后才能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原因,也有建行韶關分行過分依賴《最高額抵押合同》第十條關于違約責任的約定,在抵押土地價值低于6000萬元的情況下意圖拋棄抵押權條款通過適用違約責任條款獲取更優利益保護的原因。但結合上述分析,特別是《最高額抵押合同》第十一條第十項的特殊約定,不能認定凱航公司構成違約。

                    因此,凱航公司不應承擔違約責任。目前雖然具備了換發新證并繼續辦理土地抵押登記手續的外部條件,但在建行韶關分行提起本案訴訟并申請法院對兩宗土地已經采取保全措施予以查封,且凱航公司仍愿意以該兩宗土地為本案所涉債權提供擔保的情況下,沒有必要再要求當事人繼續辦理土地抵押登記手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問題的解釋》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可以認定債權人建行韶關分行在6000萬元的范圍內對該兩宗土地折價或拍賣、變賣的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

                    2.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申3276號——常州市武進高新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與肖洪濤、常州美泰精密機械有限公司等追償權糾紛申訴、申請民事裁定書(裁判日期:2016.12.15)

                    裁判規則:本案《反擔保抵押合同》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物依法應當辦理登記的,本合同自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上述內容表示,該合同是附生效條件合同,由于本案抵押物系房產,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辦理抵押登記,故涉案合同依照約定應在辦妥抵押登記時生效。

                    本案抵押物最終并未辦理抵押登記,而按照抵押合同的約定,肖洪濤有義務辦妥抵押物登記,雖然肖洪濤已經將房產的物權憑證交與了武進擔保公司,但并不因此轉移或免除肖洪濤的辦妥抵押登記的義務,肖洪濤亦無證據證明武進擔保公司阻止合同生效條件成就。原判決據此認定涉案合同生效條件視為已經成就,并無不當。盡管涉案房產因未辦理抵押登記而致抵押權未依法設立,但并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有效性以及抵押人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故原判決認定肖洪濤應以涉案房產的價值為限依照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亦無不當。

                    3.最高法(2015)民申字第3299號——侯向陽與商都縣眾邦億興能源材料有限責任公司、韓福全等民間借貸糾紛申訴、申請民事裁定書(裁判日期:2015年12月28日)

                    裁判規則:當事人之間簽訂的抵押合同已經成立并生效,原審法院判令眾邦公司在其擔保的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對案涉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并無不當。原審認為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權并未設立,侯向陽可以主張眾邦公司在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對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不能就土地使用權主張優先受償,適用法律并無不當。

                    4.最高法(2009)民二終字第112號——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滿洲里分行與滿洲里中歐化工有限公司、北京伊爾庫科貿有限公司信用證糾紛上訴案(裁判日期:2009年11月6日)

                    裁判規則:本案中的《最高額抵押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雖然滿洲里建行與伊爾庫公司訂立合同后未對抵押物房產及土地辦理抵押物登記,但根據《物權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物權變動的原因行為獨立于物權變動的結果行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不影響合同的效力,該抵押合同屬有效合同

                    設立是什么意思?設立是什么意思

                    。從雙方在《最高額抵押合同》第三條的約定可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主要義務應由抵押人伊爾庫公司承擔,故未及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導致抵押權未有效設立,伊爾庫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第十條違約責任(三)“如果因甲方(伊爾庫公司)原因導致抵押權未有效設立,或者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少,或者導致乙方(滿洲里建行)未及時或者未充分實現抵押權,且甲方(伊爾庫公司)與債務人不是同一人,乙方(滿洲里建行)有權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對擔保的債務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責任”的約定,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即在按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對擔保的債務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責任。

                    三、總結

                    《物權法》區分了合同效力和物權效力,將登記設立抵押擔保物權行為與其原因行為相區別。簽署合同并辦理抵押登記才能設立抵押權,未登記違反物權法定原則導致抵押權不能設立,但是并不能影響合同效力。抵押人仍須依法、依約承擔責任。

                    情形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擔保法解釋》)第五十九條的適用。《物權法》第一百七十八條明確,擔保法與物權法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物權法。也就是說,擔保法及其解釋,只要不與物權法沖突,仍然適用。《擔保法解釋》第五十九條:“當事人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時,因登記部門的原因致使其無法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人向債權人交付權利憑證的,可以認定債權人對該財產有優先受償權。但是,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上述 (2016)最高法民再416號案即依據此條款認定債權人在沒有辦理登記的情形下,對抵押物享有優先受償權。

                    問題是,依據《擔保法解釋》第五十九條確認的優先權不再是真正意義上的優先受償權。優先權的優先效力體現于權利沖突之時。該五十九條明確抵押物未經登記不能對抗第三人,是否意味著該優先受償權以沒有第三人追索為前提,而一旦有第三人對抵押物進行追索抵押權人即喪失優先受償權呢?這種情況下,債權人的優先權也將形同虛設。雖然債權人可依據該條款取得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但是抵押人僅以抵押物的價值為限對債權人承擔責任,即便抵押物被第三人追索導致抵押權人實際獲賠金額僅僅是抵押物價值的一部分,抵押人也應當免除責任。

                    情形二:債權人和抵押人約定了相應的違約條款。抵押人依據《抵押擔保合同》承擔合同責任,受合同法及合同條款的約束。債權人和抵押人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的,應當適用相應的違約條款。例如上述 (2016)最高法民再416號案中約定的“如果因凱航公司的原因導致抵押權未設立,且凱航公司與債務人不是同一人,建行有權要求凱航公司在本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對擔保的債務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責任”,雖然該案中,抵押權未設立的原因并非抵押人,導致沒有適用該違約條款;否則,抵押人應當根據該違約條款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再如上述最高法(2009)民二終字第112號案中,因抵押人伊爾庫公司未及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導致抵押權未有效設立,最高法依據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條款判決伊爾庫公司在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對擔保的債務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責任。此類案件基于當事人的明確約定,突破了抵押物價值的限制,有利于債權人。

                    情形三:債權人和抵押人沒有約定相應的違約條款。《抵押擔保合同》中沒有約定相應的違約責任的,也并不能免除抵押人的擔保責任。如上述(2016)最高法民申3276號案、(2015)民申字第3299號案,法院判決抵押人在抵押物價值范圍內對所擔保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該判決應是抵押人承擔責任的最高限額。在抵押權有效設立的情形下,抵押人承擔的責任限額也只是以抵押物的價值為限。抵押人依據《抵押擔保合同》承擔的合同責任,應當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規定的預見規則。

                    此類情形下,因抵押權未設立,債權人不能就抵押物主張優先受償,可以理解為切斷了債權人與抵押物的特定受償關系。在債權人僅僅受償抵押物的部分價值時,可以要求抵押人用其他財產補足至抵押物價值。抵押人在抵押物價值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中的“抵押物價值范圍”應當理解為抵押人承擔連帶責任的限額,并非將責任特定化為抵押物的變現價值。

                    綜上,對于抵押人來說,未辦理登記并不能免責,具體承擔何種責任不能一概而論,以上三種情形所承擔的責任差異很大。對于債權人而言,簽署合同并辦理抵押登記設立抵押權便可避免該類爭議的發生;完善抵押擔保合同條款,預先明確未依約辦理抵押登記的違約責任,也可以在糾紛發生時取得主動地位。

                    沈艷嬌 律師

                    北京盈科(昆明)律師事務所律師,重慶大學法學、管理學(會計專業)雙學士,重慶大學法律碩士。

                    主要業務領域:稅務、金融、民商訴訟。

                    *本文章僅用于交流,不代表北京盈科(昆明)律師事務所或其律師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見或建議,任何僅僅依照本文的全部或部分內容而做出的決定及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行為人自行負責,如果您需要法律意見或其他專家意見,應當向具有相關資格的專業人士尋求專業的法律幫助。

                    三:企業設立是什么意思

                    設立中的公司是指正在成立注冊登記的公司,設立中的公司的能力待定,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不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設立成功的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后,取得企業法人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方取得企業法人資格。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設立公司,未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不得以公司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四:辦理營業執照設立是什么意思

                    4、認繳的企業承諾的注冊資本,要根據自身的情況來看,不能想你要多寫一些就有好處,因為這里也是有成本的,如印花稅,就是根據注冊資本的萬分之五來繳付,并且在做企業匯算清繳時也要根據注冊資本來進行審計收費,一般為一千萬以內按千分之二點五。



                    本文名稱:《設立是什么意思?設立是什么意思》
                    本文鏈接:http://www.bjhqmc.com/xun/461377.html
                    免責聲明: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本站內容均由用戶自發貢獻,或整編自互聯網,或AI編輯完成,因此對于內容真實性不能作任何類型的保證!請自行判斷內容真假!但是如您發現有涉嫌:抄襲侵權、違法違規、疑似詐騙、虛假不良等內容,請通過底部“聯系&建議”通道,及時與本站聯系,本站始終秉持積極配合態度處理各類問題,因此在收到郵件后,必會刪除相應內容!另外,如需做其他配合工作,如:設置相關詞匯屏蔽等,均可配合完成,以防止后續出現此類內容。生活不易,還請手下留情!由衷希望大家能多多理解,在此先謝過大家了~

                    我要說說 搶沙發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

                    切換注冊

                    登錄

                    忘記密碼 ?

                    切換登錄

                    注冊

                    我們將發送一封驗證郵件至你的郵箱, 請正確填寫以完成賬號注冊和激活

                      <p id="bffd9"><cite id="bffd9"></cite></p>

                        <cite id="bffd9"><b id="bffd9"><thead id="bffd9"></thead></b></cite>
                          <output id="bffd9"><cite id="bffd9"></cite></output>

                                <p id="bffd9"></p>

                                      <p id="bffd9"></p>
                                      成人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