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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尚未彌補的虧損金額
在財務上,指的是你累計的虧損。到現在還是虧損,就是未補得虧損。在稅法上,是指獲得稅務機關認可的,在5年內未補得虧損總額
2,什么是年初未彌補虧損和年初累計虧損
本年利潤科目借方余額表示本年虧損,但本年利潤科目年末是無余額的,年末余額要轉到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去。凈利潤首先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彌補之后仍是虧損,不能提取公積金
3,什么是未彌補虧損
未彌補虧損,就是以前年度按稅法調整后,應納稅所得額為負數,該負數中尚未被以后年度盈利所彌補完,且尚在連續5年彌補虧損期限內的虧損。如:A公司2005年虧損290萬元,按稅法規定調整后,應納稅所得額為-300萬元。2006年盈利3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40萬元;2007年盈利11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2008年盈利7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65萬元。則2009年度的未彌補虧損為:-300+40+100+65=-95萬元,可以用2009和2010年的應納稅所得額來彌補。

4,什么叫在稅前扣除的前五年內的未彌補虧損
先補虧,先扣除國債利息收入,再按照這個較小的基數,交稅。這個先補虧的虧,要是前五年內的,才能在稅前彌補;這個扣除的收入,是國債利息收入,才能在稅前扣除,其實是這收入免稅。這樣算的所得稅,比沒扣除少交了,是納稅調減了,是稅收優惠的體現。《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八條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以2012年為例,允許彌補的虧損可以往前推5年,即2007年至2011年發生的虧損都可以在2012年彌補,超過5年的(2006年及以前的虧損),就不可以彌補了。
5,尚未彌補的虧損金額是什么意思嗎
尚未彌補的虧損金額是虧損額,虧損額可以用以后年度利潤彌補。還沒有彌補的就是尚未彌補的虧損金額。通常是指本年凈利潤在所得稅前用于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部分一般國家對企業有優惠政策,就是當企業虧損了,虧了多少,如果企業下一個年度盈利,那么就可以用下一個年度的盈利彌補今年的虧損,從而,下一個年度的應稅額會減少,明白了沒。 現行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如果企業當年經營發生虧損(指按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可在今后5年內,用以后年度所得(也是應納稅所得額)彌補之前年度發生的虧損(指按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彌補之后還有盈利額才交稅(企業所得稅),彌補后沒盈利就不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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