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國債總額2021年
61.9萬億元。
2021年,債券市場共發行各類債券61.9萬億元,較2020年增長8.0%。其中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券53.1萬億元,同比增長9.2%。交易所市場發行8.7萬億元,同比增長1.0%。2021年,國債發行6.7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券發行7.5萬億元,金融債券發行9.6萬億元,公司信用類債券1發行14.8萬億元,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發行8815.3億元,同業存單發行21.8萬億元。
2021年12月末,1年、3年、5年、7年、10年期國債收益率分別為2.24%、2.46%、2.61%、2.78%、2.78%,分別較2020年同期下行23bp、36bp、34bp、39bp、36bp。2021年末,中債國債總指數收盤價為206.6,較2020年同期上漲11.4;中債新綜合全價指數收盤價為121.5,較2020年同期上漲2.5。
中國國債總額13萬億美元,占GDP的75%,美國是125%,英國是345%,法國是230%,德國165%,日本是96%
二、債券市場中債券的發行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6000萬元。
2、本次發行后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40%;金融類公司的累計公司債券余額按金融企業的有關規定計算。
3、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募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等等。
債券的發行應該具備的條件是什么
公司發行債券需要符合以下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6000萬元,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40%等。
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的有關規定,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6000萬元。
2、本次發行后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40%;金融類公司的累計公司債券余額按金融企業的有關規定計算。
3、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募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4、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于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5、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7、經資信評級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公司發行債券的方式是什么
公司債券的發行方式有三種,即面值發行,溢價發行,折價發行。假設其他條件不變,債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時,可按超過債券票面價值的價格發行,稱為溢價發行。溢價是企業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補償;如果債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債券面值的價格發行,稱為折價發行。折價是企業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預先給投資者補償。如果債券的票面利率與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價格發行,稱為面值發行。溢價或折價是發行債券企業在債券存續期內對利息費用的一種調整。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可以申請一次核準,分期發行。自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之日起,發行人應當在12個月內完成首期發行,剩余數量應當在24個月內發行完畢。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募集說明書自最后簽署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采用分期發行方式的,發行人應當在后續發行中及時披露更新后的債券募集說明書,并在每期發行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六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六千萬元;
(二)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分門別類列出我國債券市場發行的債券品種
(一)財政部決定發行的債券
財政部決定發行的債券主要是國債,國債也被稱為“公債”、“金邊債券”,是中央政府為了籌措資金而向投資者發行的、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務憑證。國債以國家的信譽做保證,因而不需要提供抵押品,它在各種投資工具中風險最低。
(二)中國人民銀行決定發行或審核的債券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發行或審核的票據主要是中央銀行票據,簡稱央行票據。央行票據是指中國人民銀行面向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發行的、期限一般在1年以內的短期債券。央行票據與金融市場各發債主體發行的債券具有根本的區別:各發債主體發行的債券是一種籌集資金的手段,其目的是籌集資金;而中央銀行發行的央行票據是中央銀行調節基礎貨幣的一項貨幣政策工具,目的是減少商業銀行可貸資金量。商業銀行在支付認購央行票據的款項后,其直接結果就是可貸資金量的減少。
(三)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共同審核的債券
由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共同審核的債券主要為金融類債券,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商業銀行債券是由商業銀行為籌集中長期資金,向社會發行的債務憑證。值得注意的是,商業銀行次級債券和混合債券也由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共同審核。
2、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發行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債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發行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債券是指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為籌集資金而向社會發行的債務憑證。非銀行金融債券的發行者是非銀行性金融機構,其資信低于前述政策性金融債券和商業銀行債券。
3、信貸資產支持證券,信貸資產支持證券是指由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發起機構,將信貸資產信托給受托機構,由受托機構發行的,以該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支付其收益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四資產證券化的產物,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都有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審核。
4、中國保監會審核的債券,目前由中國保監會審核的債券主要是保險公司次級債券,保險公司次級債券是指保險公司經批準定向募集的、期限在5年以上、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列于報單責任和其他負債之后、先于保險公司股權資本的保險公司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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