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是一個具有悠久歷史的稅種。她被經濟學家稱為稅負輕微,手續簡便,成本低廉的“良稅”。
1.“原裝”與“進口”的印花稅
在公元1624年的荷蘭,當時的人們認為,政府在單據上蓋個印,就成為合法憑證,在訴訟時就有理有據了,而政府也在蓋章前收稅,達到雙贏。在我們國家,清政府也想開立這個稅種,但是 ,在遭遇了一系列立法、遭懟、推倒的過程后,始終沒有通過相關的法案。后北洋政府正式公布了《印花稅法》,并于1913年正式實施。在新中國成立后,《全國稅政實施要則》和《印花稅暫行條例》于1950年和1951年先后公布,這才統一了印花稅法。印花稅在遭遇了一路坎坷之后,終于轉正了。
2. 印花稅到底征的啥
印花稅,稅如其名,需要在應稅憑證上貼花,表示完稅了。當然,實際中還可能是按期匯總繳納,核定等方式。我們要知道一個稅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么就要了解其征稅的范圍,稅目和稅率。
印花稅的征稅范圍,那是相當的廣泛。包括了經濟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細細想來,應該是涉及到了企業經營中的各個方面了。
具體的稅目稅率,也是比較多的。可以通過一些口訣來進行記憶。
3. 需要注意的問題
在印花稅繳納的時候,也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要點的。

首先,就是稅種雖小,不繳事大。之前有報道過某公司在2016~2018年連續三年簽訂的采購合同,沒有繳納印花稅。于是被處以應補繳印花稅稅款一倍的罰款,數額也很巨大。因此,日常的經營中,要注意有沒有漏繳。
其次,是有些特殊的事項,易錯的事項,要特別地關注。比如,增加了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那么該交的印花稅交了沒有,有些業務中的常用業務憑證,如果具有了合同的性質,也應按照規定貼花。
再者,搞清楚一些常用的優惠事項,能省的還是要省。對于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與三農相關的,與住房、交通運輸、商品儲備、文化、教育、體育、社會保障、金融資本等相關的優惠,可以關注并運用。
總的來說,印花稅征稅范圍廣,但是稅率低,稅負輕。要注意各項明細的規定,不要漏繳而給自己帶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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