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票退票手續費收取標準
【1】開車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票面乘車站開車時間前48小時以上、15天之內的按票價5%計算手續費;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按票價10%計;不足24小時的按票價20%計。
【2】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
【3】辦理車票改簽或“變更到站”時,新車票票價低于原車票的,退還差額,對差額部分核收退票費并執行現行退票費標準。

此外,在退票中難免會遇到計算到較小單位的問題,當尾數以5角為單位,尾數小于2.5角則舍去;2.5角及以上且小于7.5角的計為5角;7.5角及以上的進為1元,且退票費最低按2元計收。
最后,改簽或變更到站后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的,退票時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核收退票費。
以上就是火車票退票手續費的收取標準,希望該回答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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