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評分法、最低價中標法和低價中標法如何評價?
從事招標代理工作的都知道,最低估價法和合理低價估價法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光看文字很容易混淆。最低價評標法和合理低價評標法的具體內容是什么?以及兩者的區別或優缺點是什么?
最低價評標法和合理低價評標法的優缺點是什么?
一、最低價評標法
最低評標價法不是“最低投標價”,而是將所有符合招標文件或有偏差的技術經濟指標預先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統一方法折算成數加在投標價格中. 以上可簡稱為“評標價”。其中,選擇“最低評標價”為中標人,即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可視為中標。
適用范圍:
適用于技術和性能標準通用或招標人對技術和性能無特殊要求的材料、設備招標項目,或工程質量、工期、技術和造價受施工技術管理計劃影響較小的工程招標項目和有簡單的項目管理要求。
優勢:
可以更大限度地節約資金,有利于成本控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遏制腐敗,規范市場行為。有利于企業走向國際市場。
最低價評標法和合理低價評標法的優缺點是什么?

缺點:
最低的價格并不能保證最好的服務和質量。投標供應商有危機感。風險太大低價中標的后果,供應商有顧慮。對評委的要求比較高,費時費力。
2、什么是合理的最低價評估方式?
合理最低價評標方式是項目業主通過招標方式選擇承包商,在所有投標人中報出合理最低價者成為本項目的中標人。此處,“合理最低價”是指應能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是經評審后的最低投標價格低價中標的后果,但投標價格低于企業自身成本的除外,投標價格與最低評估價不一定是最低中標價中標價。
優點:競爭性強,有利于節約資金;有利于供應商優勝劣汰,促進市場的發展和完善;有利于避免評標腐敗和中標后壓低價格等違規操作行為;有利于國內企業進入國際市場;節省評標時間,減少評標工作量。
最低價評標法和合理低價評標法的優缺點是什么?
缺點:成本價不易界定,操作難度大,容易被質疑;單因素選擇與業主多目標評價矛盾突出,許多其他目標難以考察;業主風險控制能力低,投標人采用各種報價策略,帶來后期風險;初始報出的價格往往不準確,給評標和明確標價帶來困難,有時影響公平競爭;異常低價中標風險增加,也容易出現低價中標、高價中標索賠 對招標文件質量、監理業主單位管理能力、投標人專業水平提出更高要求評標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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