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小編在網上收錄到的有關“強行平倉的條件 強制平倉的情形有哪些”的主要內容,里面將有關“強行平倉的條件 強制平倉的情形有哪些”的內容拆分成了幾小段,希望可以對你有所幫助!
強制平倉的情形有哪些?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證券公司可以對投資者信用賬戶進行強制平倉:1.T日日終清算后投資者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低于平倉維持擔保比例,在規定期限內未足額追加保證金,致使規定期限到期日(T+1日)日終清算后的維持擔保比例未達到補倉維持擔保比例,T+2日進行強制平倉操作
2.融資或融券交易期限(合約)已滿,投資者未按約定償還債務,則在合約到期日次日強制平倉
3.融資融券合同到期、投資者未按約定償還債務,則在合同到期日次日強制平倉
4.投資者融券賣出的證券發生以下情形:投資者融券賣出的證券預定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投資者未在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公告發布日(T日)的下一個交易日(T+1日)內了結該證券的融券合約,則在T+2日進行強制平倉;投資者融券賣出的證券對應的上市公司被收購,且該收購以終止上市為目的,投資者未在收購公告發布日(T日)的下一個交易日(T+1日)內了結該證券的融券合約,則在T+2日進行強制平倉
5.投資者在融資融券交易中,違反證券公司對于限售股或董監高等相關規定的,投資者未在證券公司發現日(T日)的下一個交易日(T+1日)內按照證券公司規定進行相應處置,則證券公司在T+2日進行強制平倉操作
6.出現法定或約定解除或終止合同情形,投資者尚有債務未清償,則在解除或終止合同日次日強制平倉
7.證券公司配合司法機關對客戶信用賬戶資產協助執行(司法凍結或扣劃等),投資者尚有未清償債務的,則在執行當日強制平倉
強制平倉是什么意思?達到多少會強制平倉?
強制平倉是指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并未在規定時間內補足,客戶的持倉量超出規定的限額時,客戶違規時,交易所為了防止風險進一步擴大,而實行強制平倉。
每個平臺的平倉率都不一樣。
一般是在30--50%,所以,客戶在操作過程中一定要控制自己保證金的占用了,盡量加大資金。
創業板平倉條件?
創業板強制平倉的條件依據《公證程序規則》第三十九條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公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債權文書以給付貨幣、物品或者有價證券為內容;
(二)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對債權文書有關給付內容無疑義;

(三)債權文書中載明當債務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義務時,債務人愿意接受強制執行的承諾;
(四)《公證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股票強制平倉什么意思?
強制平倉是指在某些特殊條件下,投資者保證金賬戶中的客戶權益為負值的情形,目的是控制交易風險。
強制平倉通常發生在融資融券交易中,是因為融資融券是擔保品交易制度,因此當擔保品價格下跌時,那么擔保品資金不夠,所以投資者需要再次劃轉擔保品,如果不劃轉,券商就會將投資者融資融券賬戶強制平倉,也就是被強制賣掉的意思。
什么情況下會被強行平倉?
在期貨交易中發生強行平倉的原因較多,包括客戶未及時追加交易保證金、違反交易頭寸限制等違規行為、政策或交易規則臨時發生變化等。而在規范的期貨市場上,最為常見的當屬因客戶交易保證金不足而發生的強行平倉,即客戶持倉合約所需的持倉保證金不足,而其又未能按照期貨公司通知及時追加相應保證金或者主動減倉,且市場行情仍朝持倉不利的方向發展時,期貨公司為避免損失擴大導致風險擴散,而強行平掉客戶部分或者全部倉位,將所得資金填補保證金缺口的行為。期貨公司不經過客戶的同意強行平倉,股票市場上的多數投資者對此不可理解,原因是沒有搞清楚期貨的杠桿放大作用。
所謂強行平倉,是指倉位持有者以外的第三人(例如期貨交易所或期貨公司)強行了結倉位持有者的倉位,又稱被強行平倉斬倉或被砍倉。
我國期貨強行平倉制度有哪些規定?
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進行的交割為實物交割,按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的交割為現金交割。一般來說,商品期貨以實物交割為主,金融期貨以現金交割為主。
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投資者違規時,交易所對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強行平倉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
我國期貨交易所對強行平倉制度主要規定是當會員結算準備余額小于零,并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
風險準備金制度
風險準備金制度是指,為了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風險帶來虧損而提取的專項資金的制度。
以上就是有關“強行平倉的條件 強制平倉的情形有哪些”的主要內容,如果沒法解決您的問題,可以直接在本文下方的評論區留言告訴我們哦~或者您也可以點擊本站其他欄目,還有更多精彩干貨供你學習和參考喲~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