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破產法》,企業破產后的清算賠償順序如下:
1.破產人欠職工的工資、醫療、傷殘補貼、撫恤金、基本養老保險均為職工賠償;
2.破產人還需要償還所欠的社會保障費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4、破產不足以償還相同順序的,按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董事、監督、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以上是破產清算賠償五大順序的相關內容。
什么是破產清算?
破產清算是清算機構在股份有限公司宣布破產后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處理和分配。清算委員會由股東、有關機關和有關專業人員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形成。有關機關通常包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政府主管部門、證券管理部門等。本文主要寫了破產清算賠償五個順序的相關知識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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