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現在2022年7月1日起執行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總結如下:
應稅憑證
計稅依據
稅率檔次
舊稅率
借款合同
借款金額
0.005%
無變化
融資租賃合同
租金
0.005%
無變化
買賣合同(動產)
價款
0.03%
無變化
承攬合同
報酬
0.03%
0.05%
建設工程合同
價款
0.03%
0.05%
運輸合同
運輸費用
0.03%
0.05%
技術合同
價款、報酬或使用費用
0.03%
無變化
租賃合同
租金
0.1%
無變化
保管合同
保管費
0.1%
無變化
倉儲合同
倉儲費
0.1%
無變化
財產保險合同
保險費
0.1%

0.03%
備注:1、“借款合同”是指銀行金融機構、經國務院銀行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與借款人(不包括同業拆借)的借款合同。
2、“買賣合同”指動產買賣合同(不包括個人書立的動產買賣合同)。
3、“運輸合同”指貨運合同和多式聯運合同(不包括管道運輸合同)。
4、“技術合同”不包括專利權、專有技術使有權轉讓書據。
5、“財產保險合同”不包括再保險合同。
應稅憑證
計稅
依據
稅率
檔次
舊稅率
土地使用權出讓書據
價款
0.05%
無變化
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物和構筑物所有權轉讓書據(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轉移)
價款
0.05%
無變化
股權轉讓書據(不包括應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的)
價款
0.05%
無變化
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利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
價款
0.03%
0.05%
應稅憑證
計稅依據
稅率
檔次
舊稅率
營業賬簿
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0.025%
0.05%
證券交易
成交金額
0.1%
無變化
問題1:印花稅計稅金額是否包括增值稅?
回復1:增值稅不作為計繳印花稅依據,如果合同中沒有單列增值稅,只是在合同中寫了價稅合計金額,則按價稅合計金額作為計稅依據,大家可要注意了喲!
計算方法:印花稅=計稅依據*稅率
問題2:舊稅率表中有5元定額稅率即權利、許可證照和營業賬簿中的其他賬簿,現在新稅率表中沒有,是不是就不用交了?
回復2:取消對權利、許可證照每件征收5元印花稅的規定,即以后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和專利權證將不用交印花稅了!同樣,其他賬簿沒有在印花稅稅目表中列示,也是不用交了喲!
問題3:印花稅什么時候申報?如何申報表?
問題4:如果2021年的印花稅沒有申報,在2022年還可以申報嗎?有罰款與滯納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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